陈云案:重庆营商环境的试金石


一个政府不诚信而造成的国家赔偿第一案出现在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的重庆北部新区,这无疑是对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营商环境的一大讽刺,如果相关的行政管理者都如此对待管辖范围内的企业,那真是重庆经济发展的一大灾难。由此看来,即使是在重庆招商引资窗口的北部新区,其入驻企业的营商环境也有待改善

 

重庆北部新区在国家赔偿第一案中折腾什么?

按照渝北区法院的相关判决,两个地块的转手,造成了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及第三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临如今的尴尬局面:赔偿当事人陈云1525.25万元。

尽管当事人陈云认为,这1500多万的国家赔偿难以弥补多年来政府给他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但是他要得到这笔赔款还是遥遥无期。有消息称,北部新区及第三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将要承担1500多万的巨额国家赔偿表现出异议,而且已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官司自然是要打下去的。因此开发商陈云何时能够讨回公道还是一个未知数。

现在笔者关注的是什么给北部新区带来了麻烦?

按照基层法院已经认定的事实,重庆国家赔偿第一案的基本经过是,陈云从渝北区鸳鸯镇依法获得土地43.3,北部新区成立之后,该地块划到北部新区经开区管辖,经开区多次收回无果,于是通过政府117号文件,以修建金山大道及排水工程的名义,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特例,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将土地收回,然后再以拍卖的名义将这两地块转让给另一家房地产公司。

重庆北部新区在这个国家赔偿第一案中折腾什么呢?

按照重庆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程序,政府只管做好规划,只管在拍卖土地的过程中做好对开发商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就可以了,这两地块让谁来开发,政府只管收相关的税费等就OK了,可是为什么北部新区相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会乐此不疲地热衷炒卖土地呢?北部新区又能够在土地炒卖过程中得到什么好处呢?笔者不得而知!

实际上,在中国地方政府炒卖土地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也是为什么房地产投资热潮难退,房价不断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敢于置政府的信誉而不顾,敢于置法律而不顾的铤而走险说明北部新区在这一土地炒卖过程中一定会有巨额的回报。

导师马克思说过,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会践踏人间一切法律!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及第三人经开区管委会能够从这一炒地活动中得到如此高的利润吗?考察整个拍卖过程,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这一土地拍卖过程中,从这43亩多土地中所获得的收益不过1700多万,有必要为这点收益让政府颜面扫地吗?

在这一土地转手过程中,谁是最大的受益者呢?显然是目前掌握土地的开发商,北部新区及第三人经开区与这一开发商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如此帮忙应该是有原因的。

再造重庆的营商环境

重庆的招商引资窗口北部新区居然出现了如此案件,这的确令人震惊。

重庆直辖10周年的庆典刚刚过去,陈云案的出现却让重庆的不少官员难以为新特区的辉煌未来而喝彩!一个以高新技术标榜的行政区域,政府却依靠超越法律底线炒卖土地营生,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一个政府不诚信而造成的国家赔偿第一案出现在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的重庆北部新区,这是对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营商环境的一大讽刺,如果相关的行政管理者都如此对待管辖范围内的企业,那真是重庆经济发展的一大灾难。行政机关如此运作,这会让投资者寒心的。由此看来,即使是在重庆招商引资窗口的北部新区,其入驻企业的营商环境也有待改善,在重庆的其他地方,企业的生存状态就可想而知了。在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这样的事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各级政府都是人民的政府,他们为什么要牟取自己的利益呢?

新特区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政府?

一个诚信的政府,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一个为企业创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政府才应该是未来重庆新特区的需求。要建成这样的政府,一方面要求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凡是有利可图的领域,政府就无孔不入。要建立这样的政府,首先要求政府的一把手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重庆国家赔偿第一案的出现说明,加强对各级政府主要官员的有效监督已经是刻不容缓了,而事情出现后,追究对政府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官员的违法违规责任也是亡羊补牢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