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无意指责某些上市公司打新股的行动。但上市公司“打新股”现象却是值得警惕的。毕竟上市公司“打新股”是一种直接“与民争利”的行为,多一家上市公司来“打新股”,中小投资者中签新股的机会就要少好几分。而且,上市公司“打新股”很容易助长上市公司的投机心理,甚至荒废主业,使上市公司沦为“投资公司”。并且,上市公司“打新股”还容易助长股市泡沫。虽然在牛市里,“打新股”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票走势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但一旦进入熊市,“打新股”也难有收益可言,甚至可能出现亏损,这对于上市公司股票的走势将是雪上加霜。所以,尽管“打新股”是上市公司的自由,但“打新股”的做法并不值得提倡。
不仅如此,对于个别公司来说,它们一方面拿出巨资出来打新股,另一方面又推出巨额融资计划向投资者伸手要钱,对于这种做法,笔者以为要坚决予以禁止。不错,你上市公司有钱,“打新股”是你的自由,但你同时又向投资者伸手要钱搞再融资,那么,这就不是你的自由了,需要受到约制。如﹡ST TCL,一方面提出申请搞定向增发,似融资23亿元的巨资,目前该申请正等待证监会的批准;另一方面又准备拿出10亿的资金出来“打新股”,这种做法是很难让人理解的。
之所以要坚决禁止上市公司“一边打新股、一边再融资”的做法,这首先事关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因为作为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来说,应该是在上市公司缺钱情况下的选择,因为缺钱所以才选择融资。而拿出巨资出来“打新股”,象﹡ST TCL一拿就是10个亿的资金,这证明上市公司资金充沛,而且﹡ST TCL方面也表示,公司有较充裕的账面闲置资金。而既然如此,那﹡ST TCL又搞什么再融资呢?这上市公司的诚信何在?
不仅如此,上市公司“一边打新股、一边再融资”的做法,明显是把再融资当成了一种圈钱行为。一方面自己可以拿出巨额的资金来“打新股”,另一方面还伸手向投资者要钱,这是典型的“不圈白不圈”的做法。因此,如此允许这种做法存在的话,那么,它必然助长上市公司圈钱的心理,增强上市公司圈钱的欲望。为了能够有更多的资金来“打新股”,上市公司在再融资时难免会编制虚假的项目,或夸大项目的资金使用量,以便更多地向投资者圈钱。因此,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诚信,抑制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对上市公司“一边打新股、一边再融资”的做法应予以坚决的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