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居住的地方是一个人口只有3万人,经济不发达的小县城,这里的房价现在达到1600元/平方米。我在这里生活了近二十年,一直从事的工作也是与房地产有关的工作,可以说这里的房价变迁都是与某些事情有关而发展的。
刚到这里工作是1991年底,那个时候这个小山区城市刚刚开始兴起房地产业。所谓的房地产无非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建设单位(政策还允许单位建房)管理工程,实际上也就相当现在的监理单位。商品房市场价大概是每平米200元,到了1994年政府对原繁华北街进行改造,当时的拆迁老百姓还是比较好说话,按照原房屋面积参照市场价给予补偿就较愉快地搬走了,由于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得房屋成本大幅上升,房价一下子提高到每平米470。
约2001年县政府对佑臣街进行改造,由于国家1998年12月27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征用成本提高了,房价达到了每平米600元-700元;
时空跨入到2004年,当时全国兴起城镇运营,城镇运营商作为一级半开发商,在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充当承上启下角色,加上国务院于2001年6月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商品房价格又上升到每平米1200左右;之后国家清理房地产业开发过程中各项规费和税收收入,以及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政府第二财政收入,各项规费收入逐年调整,规划中容积率逐年下降,商品房价格就一路见长,从每平米1200元一直飙升到现在的1600元。
可以说商品房价格的每次调整提高都与当地对房地产业的要求,或者国家政策的出台有关。我相信其它地方的商品房价格变化也都一样。浅薄之见供大家借鉴,欢迎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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