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温总理的“为民观”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全部工作都是为了人民,都要向人民负责。(2008年1月21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全部工作都是为了人民,都要向人民负责”。这简短的30个字,蕴含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概括了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彰显了浓浓的民生情怀。话虽简短,道理却很深刻,不知全国所有的官员们是不是都能听得清楚其中的深意。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是中国政府的实质所在。政府,是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的总合。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府。我国政府的职权是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换句话说,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所以,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到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应该是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天职”。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的一样,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政府的全部工作都是为了人民”,这阐释了政府在服务人民时必须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一切。既然“为民”,就该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全面彻底,突出一个“都”字。但是,我们的一些官员却是在“小事”上“为民”、“大事”上“为己”;“口头”上“为民”,“行动”上“为己”;“形式”上“为民”,“内容”上“为己”;“表面”上“为民”,“实际”上“为己”。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全部工作都是为了人民”,要求我们每一件事都替群众考虑、为百姓着想,每一句话都要出自真心、付出真情、结出真果。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当然政府的工作就应该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权力,滋生腐败。所以,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政府行使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从根本上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从根本上讲,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体现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政府只有接受监督,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做出正确的决策;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少数政府官员不是不知道政府应该为人民服务,应该对人民负责,应该接受人民监督,但是由于他们没有正确地对待手中所拥有的权力,只是把权力当作了捞取政绩、获取私利的工具而已,以致于常常干出“一人说了算”、“一言堂”等“权大于法”的事情了。近些年,一些地方出现的以招商引资为借口,大肆变卖、贱卖国有土地,视国家的“红线”为儿戏的现象,就是一种明显的“乱政”行为。当然,政府在乱征地、贱卖地的过程中,一方面地方财政可以获得一部分效益,另一方面“个别人”也可能会获得一些利益,而老百姓的权益和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我们常常讲要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对组织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党员干部无条件地服从上级、服从组织,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如果只是一味地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机械地对组织负责而不对人民负责,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其实,对上级和组织负责,说到底还是要对下级和群众负责。只有正确地处理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做到与群众水乳交融,才能很好地激发起群众参政议政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只有对得起人民,才能更好地对得起上级、对得起组织、对得起自己。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头脑清醒,分清对错,避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假借组织之名而乱指挥、乱决策、乱作为。 

         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胜利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曾指出:“政府工作走过了四个年头,她告诉我们,必须懂得一个真理,这就是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 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 必须要坚定一个信念,只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追求真理,只要改革开放,只要坚持和平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我们就一定能够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今天,温家宝总理再次重申“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全部工作都是为了人民,都要向人民负责”,这正说明了“执政为民”是党和政府的一贯主张和理念。但愿我们每一位官员都能竖起耳朵认真地听一听,拿出行动扎实地做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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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家宝主持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