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支付土地款,将迎来地产寡头时代


  10月9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最新版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公开方式出让,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也就是说,开发商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付款”。对于市场来说,这将使动辄成交总价数十亿的地王或许将因此大大减少。(东方早报)

  也就是说,开发企业必须在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只有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后,才能进行银行融资并开发销售。从积极意义上讲,此一举措一方面可遏制房地产开发商囤地、捂地以坐吃土地升值红利行为,改变过去开发商只需支付部分土地出让金即可进行银行融资并开发销售,销售回笼款又被用于后期偿还土地款等后期循环开发的历史;另一方面,由于这一新政让开发商无法继续循环开发,也就无法像过去那样用有限的资金撬动多个项目,可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金融风险。

  应该说,这一新政对于国有土地的管理是有着一定积极意义的。记得大约在五、六年前,开发商只要竞拍到一块地,即使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也可去银行融资。国家出台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才能贷款的规定后,一大批房地产开发商转行。可几乎也是在这个政策出台以后,中国的房地产价格就开始突飞猛进了。

  本次土地使用权证管理制度的政策调整,其实是上次土地、金融政策调整的深度延续。因此,对整个房地产开发市场的影响也是十分直接的。

  由于城市规划的需要,过去那种一小块、一小块规划的现象将逐步被整片规划所取代,很多住宅小区和商业、学校甚至医院放在一起实施整体规划后,总是通过一次性招拍挂的形式转让土地,由开发商实施整体建设。因此,现在转让的地块面积就越来越大了,加之土地单位价款的快速上涨,使每一个地块的价值不断增大,也因此使“地王”的身价快速被刷新。单块土地价款的不断飙升,必然会淘汰一大批实力较差的开发商,市民购房的选择权也随即减少。而开发权的相对垄断,也会直接助推房价的上涨。

  从五、六年前的那次土地、金融政策调整来看,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按照实力进行了一次洗牌;此次“必须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新规,必将在开发商间再一次洗牌,一些实力强的开发企业将继续占据一线城市的热点地区,实力稍次的开发商必然会被挤出一线城市和热点地区;实力一般的开发商可以在二线、三线城市积聚;实力较差的开发商只能在一些县城实施开发或者改行了。这次的政策调整,肯定会加剧开发商依照实力重新洗牌的进度。未来,开发商将会在不同的城市间梯次共生。

  但要是具体到某一个城市而言,开发商实力的近乎单一化,极容易引发寡头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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