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致州的今天,就是买官者的明天


  本报讯(通讯员于红旗增炜丽云)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原市委常委、秘书长李致州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已被判刑)行贿一案,在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开庭审理。

  李致州案发前任南阳市市委常委、秘书长。据检察院指控,李致州为了得到职务提升,从1998年春节前至2005年春节前,先后14次共向王有杰行贿人民币84万元、美金3万元,其行为涉嫌构成行贿罪。本案将择日宣判。(10月1日《检察日报》)

  近几年,因受贿而走上被审判席位的贪官那是屡屡见诸报端,最高级别甚至官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克杰、政治局委员的陈希同。但因为行贿而接受审判的却很少听说,副厅级官员因行贿而接受审判的更是闻所未闻。

  从李致州一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同时也可以窥见买官者的成本已经变得越来越高,风险也是越来越大了。

  其一,买官者花费的钱财一般来路不正,容易导致东窗事发。中国的官员,收入一般都不会太高,如河南省南阳市原市委常委、秘书长李致州,年收入应不会超过10万元人民币。李致州向王有杰行贿的84万元人民币和3万元美金,恐怕不是从家里拿出来的,更有可能也是接受别人的贿赂而来。就本案来说,检察院仅以“涉嫌构成行贿罪”来起诉李致州,是否会漏掉了另一项罪名?难道李致州行贿的人民币和美金均来自于自己家庭?

  其二,愿意买官者就会卖官,交易次数越多,风险越大。就算李致州行贿的人民币和美金均来自于家庭,那么,他的投入也就一定会追求回报。给自己买了顶较大的“帽子”,也就为自己手中买来了可以分发的更多较小一点的“帽子”。买官者既然已经通晓了“帽子”是可以当作商品进行交换的,那么自己掌握的资源当然也就自然地被用作变现了。用卖官的钱来买官,再用买来的权利卖更多的官,已经成为某些地方官场潜规则。这样买来、卖去,环节多了,出现破绽的地方也就多了,露出尾巴那是早晚的事,而这些贪官也不可能摆平所有的破绽。

  其三、买官者的官瘾一般欲壑难填、永无止境,但爬得越高,就会跌得更惨。那些愿意花钱买官的人,当然官瘾要比一般人大。可这些人一旦成功地实施了买官、卖官的过程,就会再次实施再买官、再卖官,会将这一套路不断地循环使用下去,并且是越搞越大,久而久之,总会出事,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前程甚至是生命。

  这些从买官、卖官中得到升迁的贪官,当官已经成为了他们最大的乐趣,官职就是他们的生命。这些贪官虽然打着“公仆”的旗号,却整天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

  李致州案告诫买官者:李致州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相关新闻

河南南阳原市委常委行贿原省人大副主任受审

首发:http://blog.people.com.cn/blog/log/showlog.jspe?log_id=1193893702725199&site_id=45461&stati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