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
[陈嘉珉10月1日]繁星,下午认真读了你的“非常遐想”序列第十六篇。在这个序列中,此篇的突出特点是对爱情的理性评说,对此我略谈一点我的看法。你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爱需要的是付出,爱又是专一的。”这句话很有意思。爱情是超人力量的安排,的确是没有理由的,如果要追究理由的话,最后就要找到“上帝”之类超人力量那里去。因此在知识和精神的领域,爱只能用诗、散文和故事来表述,而不能用数理公式和理论语言来表述。爱完全是一种感觉,是一种非常感性的东西,就像我们欣赏风景名胜一样,所获得的只是一种愉悦的感觉,我们无法给这种感觉建立一个“投入—产出”的绩效模型。
爱是对异性或同性的欣赏,它不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公平交流,只有婚姻才是。欣赏并不必然会有反欣赏,所以“爱需要的是付出”,而这付出并不必然是有回报的。只要你生死爱过一场,就完美了,单恋甚至自恋或者同性恋本身都是无可厚非的,而且也是纯美的,人生不是非要有互爱以及建立在互爱基础上的婚姻不可。与男人相比较而言,女人天生是被爱的,因此女人应该接受或嫁给能从自己身上找到欣赏感觉并热爱自己的男人。尽管你不一定很爱那个对你有欣赏感觉的男人,但女人始终是生活在男人美好的感觉之中,而她如果也有觉悟并热爱对方,她就是幸福的。完美的爱并不需要理性来附丽,因此陷入爱情中的人其实很愚蠢,就像傻瓜和疯子一样,而爱一旦附丽在理性上,爱就会立即或部分死亡。
爱为什么会是专一的?其实“专一”性是文明社会的意识产物。由于人与人之间活动范围和认识能力的局限,加上道德约束和自我保护的本能,欣赏信息不能像广告一样向众多的不确定对象提供,因此欣赏信息的保守是专一爱情的直接原因。别人由于这种局限并不了解和欣赏你,而你也因这种局限不了解和欣赏更多的人,于是你就只爱那个局限在你欣赏信息中的确定安全的人。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套牢丈夫或妻子的良法之一,就是不要使对方频繁接触过多的异性和获得更多的欣赏信息。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爱情是一种非理性的神魂颠倒的“愚蠢行为”,人的自尊本能使他(她)不可能公开自己的“愚蠢爱情”信息。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一个人也不可能对其泄漏自己被恋爱对象弄得神魂颠倒的、“不合算”的、傻瓜式的恋爱实情。因此爱的价值选择不可能是社会性而只能是个性化的,于是爱情就是专一而自私的了。如果有朝一日一个人在爱情上做得“光明正大”了,那么他(她)就会爱上许多人或被许多人所爱。
[陈嘉珉10月9日]美丽繁星,你给“非常遐想”第十七篇取的标题叫《情怀》,文章紧扣主题,对人生情怀的解释和抒发比较好。你说得对,“文人的心灵是复杂的”,文人“比常人富有更多的情怀”。文人处在知识的中心,是被知识缠绕和折腾得最快乐幸福也是最痛苦无奈的。文人善于思考和抒发,因此文人在知识境界和超越知识的精神境界中,都比较能够来去自如,文人丰富多彩的特点就在于自我折腾。人是活在某种解释和说教中的,因此文人最会在生活中欣赏、安慰自己和他人。但多数文人走不出自己的知识和精神折腾,走不进与超人力量交流的通天大道,因此他们常常或者是痛苦颓废,或者是变化无常的昏庸快乐,灵魂始终住不进超人力量安排的稳定家园。体现超人力量的先知经典告诉我们,自由快乐、安定泰然的博大情怀,其中必然是被植入了超人的信仰。这个情怀中的理性精神,也必然是与超人力量(如上帝、真主、佛之类)有默契沟通的。
[陈嘉珉10月14日]繁星,你今天下午发的“非常遐想”第十八篇,对“懂得生活的人”解释得很好。我的看法是,“懂得生活的人”只是在知识领域中,充其量是个博学一点的知识分子而已。懂得生活只是给人生的快乐打下一个基础,超越知识和学会欣赏生活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欣赏”这样一种精神的力量,才能把一个有知识的人带入幸福快乐的生活中去。在这个基础上如能与超人力量沟通,快乐精神就会得到一个长久平安快乐的“家”而永远快乐。
文中提到的《绝对隐私》一书和《决斗士》影片,我都没有看过。看你的介绍,前者似乎是谈一个人对生存状态的感受,这仍是在知识的领域。而《决斗士》的牺牲精神则超越了知识。我把人在精神力量支配下的生活分为爱情、欣赏、安慰、牺牲等等二十余种。人只要拥有并超越了知识,具有健全的精神元素,活在天地境界中,牺牲就不会是痛苦的,而是壮美、幸福的。世界上全部的不幸都是缺乏欣赏、安慰、牺牲等精神元素所至。牺牲是感谢“神灵”超人力量赐予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比如我心中有一个“女神”,我就愿意牺牲一切,这是对“神灵”的祭奠,是感谢“神灵”通过她给予我的快乐,是履行我和“神”之间用虔诚和信仰签订的人生协议,也是履行我和她之间以爱签订的人生协议。人只要在心中有超人的“神”,就不会畏惧“神”,就会无所畏惧,从而活在超越知识的自由幸福和无限快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