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凡所有的民生问题都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吗?
李华新
河南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新华网10月12日)
由此也想到了一个不得不提到的问题,那就是我们现在对于一节政府的最高的评价标准,就是看看是否是属于一票否决的范畴,如果是那么就说明,政府对于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如果不是那么有的问题似乎也是可以放放的。就先说这次的三聚氰胺造成的毒奶粉事件,如果是在以前有了这样的一票否决,或是现在的危害也许会相对减轻一些,但是在没有发现奶粉中有三聚氰胺之前,这样那个的一票是无法确定的,因而,这样的一票否决也是无法实现的。现在看来,如此的一票否决其实也是需要有一个先决条件的。那就是这样的一票是可以有投的必要的。
因为基层要面对的这样的一票否决的事情比较多。过去的一票否决是计划生育,因为计划生育工作做不好,那么国策问题就不能真正落实。后来也有很多的一票否决,比如矿难事故,比如减排.......举凡一派否决的都是比较难办的事情,而且是不好办的的事情。因此用这样的一票否决就会很影响一个人的政绩和向上努力的积极性。不过现在的三聚氰胺问题,所造成的如此大范围的毒奶粉,已经是无法掩盖的住的,因为对官员的问责也就是必须要履行党纪的,因为一些即使是刚刚履职的封疆大吏,也无法在这样的私人伤命的事故面前有什么可以为自己辩解的理由。而且即使是你在过去是做过不少工作,或是比较有上升趋势的官员,对于现在的一票否决,也是无可奈何的。
但是如果是为了强调某某工作的重要,某某问题的不能轻视,都是用一票否决的办法,也许是这样的一票否决动用的机遇就会大大增加,就会因此而使得一些领导无法再做太平官,就无法舒舒服服的为官了。
同样的如果把工作的重点只是集中在否决上,那么这样的一票情结,就会大为增加,到最后就不好辨别哪些是最重要的问题。
的确涉及民生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生命的安全问题,比如食品问题,比如医疗的药品质量问题。比如那些易发事故的矿难问题,比如.......其实基层的工作都是很具体的,都是要涉及到民生的具体事项。这些问题只要是和生命安危相关的问题,一旦发生,那么一地的领导就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有的还要涉及到司法程序。而并非是要能够党内纪律来进行处理。而且那些因为一票否决下来的领导能否一地为官,或是再行调出为官等等处理,也是需要有一个比较严格和规范的组织处理程序。而并非是你在面对这些需要倾力工作而无法预料事情发生之后,你只是被否决下去就没有事了。有点问题,也是需要以生命代价来为自己的渎职和失误买单的。而不是过关式的检讨。有的被一票否决的官员,的确是要用“永不叙用”的方式来终结子的仕途的。也许因为知其利害,那么就会更加的谨慎勤勉,就会如履薄冰的尽心而为。
自然从干部任免制度上的诫勉、辞职,或是用司法程序的刑事处理,这些都是事后的处理手段,而真正的民生意识强烈的官员,其实死需要有一种很强烈的自省意识到,出来问题,你也只能因为自己的处置不利,或是没有防患于未然而接受严峻的现实,而非是为了自己官位而漠视那些逝者的生命代价,因为和那些无辜者相比,你还是幸运的。
举凡所有的民生问题都可以实行一票否决吗? 还是所有的有关民生的问题,都用一票否决的方式来解决。或是就是一个一票否决,这实在是需要深思的问题。自己的引咎辞职只是一种颜面的保留,而令其辞职就是很尴尬的结局了。而你也许是恰好赶上了,或许还是在否决问题上可以陈述其原因的。但是,假如官员的命运和民生的期待是一致的,也许,不动用最后一票否决的机制,也是需要永远需要有一票否决信念的。因为不如此,那么,大街上就应该有更多的人在卖红薯。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