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根据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国将保留土地分别由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框架,土地不会“私有化”。与此同时,改革现有征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确保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

  这显示出中国决策者决心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出发,规范和改革现有土地管理制度。一方面,赋予农民稳定而“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激励农民保护耕地;另一方面,农民可以集体建设用地参与非农建设,保障农民以土地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权利。

  《决定》打破了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必须征为国有”的格局,赋予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地位。这是对现存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标志着中国在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上迈出关键一步。

  ,《决定》关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对现有土地管理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亟需修改现有土地法律法规。目前,最为紧迫的是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其实,正是《土地管理法》赋予了地方政府低价征用农地、高价卖出的权力。这正是当前土地矛盾和冲突多发的制度根源。

  中国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已久,城乡分治不仅体现在户籍制度、土地管理、财税体制上,也体现在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近年来,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也与农民的权利缺失密切相关。而实现城乡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无疑是向着改变城乡二元体制的方向迈出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