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医改方案正在征求意见,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未来政府将加大对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但在投入方向上大家意见分歧较大,即补供方还是补需方,意见稿中没有明确的偏向,采取既补供方又补需方的办法。本人支持补需方,原因在于,补供方等于由政府代购医疗服务,再免费或低价交给“最终用户”, “最终用户”手中没有与供方谈判的资本,必然处于不利地位,不利于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而补需方,钱直接控制在需方手上,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就必须想办法迎合需方,改善服务。
为解决医疗市场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效应问题,本人认为补需方的钱不应该直接交给个人,因为医疗服务是个很专业的工作,个人根本没有能力知道医生的医疗工作质量,不太关心医生提供给自己的服务对别人的影响,而应该交给医疗保险机构。医疗保险机构的作为直接支付方,从提高自己绩效的角度出发,必须要求医疗提供方提供合理的服务。由于医疗保险机构是集中了所有参保人的力量,所以就有能聘请专家或委托其他研究机构制订合理的疾病治疗指南,取得信息优势,并督促医疗提供方在整个人群上合理使用资源,防止诸如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等导致的外部效应的扩散等。
补需方的钱交给医疗保险机构的一个不良后果可能是促使“最终用户”对医疗的高要求,因为享受高质量的服务用不着全部由自己掏腰包。为解决“最终用户”和医疗保险机构间的此类冲突,可以成立一个中立的仲裁机构,所有保险范围应该由其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