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重拳出击:行贿官员先免职后追究


    近日,中纪委、中组部出重拳,对“买官卖官者一律先免职后追究责任”,规定对买官卖官者来说,将是致命的打击。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及时出台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意见》对干部选拔任用,从预防、监督、查处贯穿在了一起。

    针对近年来买官卖官的盛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此次规定尤为惹人关注。此前,行贿受贿往往逃避处罚备受人们非议,群众对此极为愤慨。特别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和安徽省阜阳市买官卖官的现象极为猖狂,在全国影响巨大。腐败官员们凭借手中的权力大肆卖官收钱,想当官的找各种借口送钱买官,形成了公开的买卖官帽市场,行贿者升官有道,卖官者任其逍遥,严重败坏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2007年10月,中国舆论监督网率先报道了阜阳法院系统法官何涛行贿未被处理继续任界首法院院长的消息,两篇详实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网民对这种人还能当法院院长纷纷质疑,此文在《中国青年报》关注并跟进报道后,安徽省委督促阜阳市委严肃对待,何涛这才被免去院长职务,等待阜阳有关部门另行安排工作。针对何涛等人的行为,《意见》指出,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与何涛同期行贿17次当上临泉县法院院长的徐虎至今丝毫无损,继续担任阜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纵观大多如何涛、徐虎之流,他们行贿的手法虽各有千秋,但升官之道却如出一辙:先是甜言蜜语麻痹领导,后再施展小恩小惠,送钱、送礼、送女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换来官帽,手段极其低劣下流。

    老百姓看到这些腐败官员的丑恶嘴脸和不法行为,戏说到:“有钱就有官,有官即有钱,干的好不如送的好,拍马溜须者平步青云,埋头苦干者流落风尘”。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同时说明了买官卖官现象已经十分严重。

    此次《意见》出台非常符合民意,但是效果有待观察。《意见》对在任职前已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做出了规定,对选拔任用过程存在问题的,追究责任,并责令辞职、免职、降职,两年内不得提拔。如何把《意见》贯彻落实到行动上,认真处理那些行贿官员,充分体现出各地党委和政府是否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觉悟,对此,全国人民予以热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