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侧记:戴“镣铐”的考生


司法考试侧记:戴“镣铐”的考生
从2008年起,台湾居民也可以报名参加大陆司法考试。14年后,大陆司法考试重新向台湾开放。

2008年5月28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二○○八年六月四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负责人介绍,总计有37万人参加了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港澳台三地考生以台湾最多,为818人,香港和澳门分别为329人和49人。
“台湾考生”的一举一动便进入了媒体和公众的视线,作为法律教师和法律从业者,同时也是司法考试的亲历者和培训者,"多心”的关注也是本能的反应。

焦点考生:

前台湾新党主席、前“立法委员”、法律界重量级人物谢启大,早年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当过11年地方和“高等法院”法官、当过台湾新党主席和9年“立法委员”,主导过多部大法的制订和修改,多年致力于台湾司法改革,有“台湾司法界的良心”之誉

台湾前“法务部长”廖正豪之女廖尉均

69岁的台胞许皆清, 台南,退休公务员,厦门此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中年龄最大的一个


而作为台湾法律界重量级人物的谢启大对司法考试的感悟也别具有代表性,也值得法律学界和实务界的深思。

谢启大笑称:“备战大陆司考的最后三个月里,有两个‘我’不停地在心里打架。”习惯了台湾法学思维训练的谢启大,在大陆司考面前无所适从,她感觉自己被戴上了镣铐。


作为一个台湾法律实务界的名家,大陆司法考试的标准答案却累坏了她。因为台湾的司法考试,是从来不公布标准的,强调的是考生对法律的理解与分析。而大陆的司法考试,却要考生对标准答案有条件反射般的记忆力。这种反差,使研习台湾法律的谢启大和强记大陆司法考试的谢启大“打起了架”……

谢启大从进台大读法律时起,就养成了“没有标准答案”的思维。面对一个案例或者论断,只能通过自己的推理分析,最后得出服己服众的结论。她的老师们也呵护这种“没有正确答案”的思维。


备考中的“谢启大”要和大陆学生从头学起,同在封闭教学的司考班里听讲、做题、背法条。
7月,她一边学大陆的各部法律,一边以“立法委员”的习惯性思维对眼前的法律提出意见,“这儿表述累赘,应该删掉”,“这条法律解释有问题,应该改”;她在课后跑去就很多问题向老师表达不同看法,老师说:“我同意你的观点,不过教材上就是这么写的,考试还是得按教材来记。”
8月,她开始“认清”自己:“现在我不是立法者和教学者,必须先接受它”,于是她放弃前面那个谢启大,开始像大陆学生那样去记背。
9月,越临近考试,她发现这样的方法遇到了瓶颈,难以突破。“毕竟是个有30年法律实务经验的人。”

练习做历年真题时,她必须小心检查题干的每一处文字,因为在几次吃亏上当后,一碰选择题,谢启大就条件反射式地觉得里面有陷阱,“是不是要坑我?”她慢慢习惯把注意力放在题中“或”、“及”、“必须”、“可以”之类的字眼。尽管如此小心,还是屡次犯错。这种“捉迷藏”式的题目让谢启大无法适应,“希望考生学习到哪个知识点,就直接提问,何必拐弯抹角刁难考生呢?”
需要记忆的部分更让她吃不消。考题里经常有“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三十天、六十天……”的考点,谢启大无法接受:“翻开法条就可以找到答案,需要我们法律人去记忆吗?”谢说,在台湾法律系上学考试时,他们几乎都是带着法典法条进场,六法全书就在手边。大家都知道,法条和琐碎知识不是考试重点,真正要考的是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谢启大坦言,大陆司考的命题方式和她所受的法律思维训练并不相符。按现有命题特点,通常第一问就让考生下结论,基本上都是训练考生在看到题目的第一时间,条件反射式地作出正确判断,比如这个案子是什么罪该怎么判,接着再让阐述理由。“法官怎么可能在没分析案情之前就知道这个案子怎么判呢?”谢启大说,按台湾的考试,通常都是需要经过长篇论理,最后才能得出结论,而且这个结论也不是唯一的,只要有理有据,即便与现有判例冲突也无妨。
这么多年来,台湾的司法官考试、律师考试都没有公布所谓标准答案。台湾考试院曾发布解释,强调之所以不公布参考答案,“乃是为了维护考试之客观与公平及尊重阅卷委员所为之学术评价。”


【本人一直坚持的观点:教师的职责应当是“发现”或者“发掘”,或者“发挥”,而决不是“改造”或者“制造”,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线只适合于物化产品的生产,绝对不应该作为教育的模式,我们长期奉行的“标准答案式”的教育观念应当停止!

打开桎梏,放飞思想,我们可以培养出更多的思想者和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