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滞法不归的区委书记实行“双开”,意义何在?
新华网杭州11月12日电:经浙江省纪委会同浙江省委组织部、省外办调查核实,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因公率团出国考察滞留他国不归,严重违反党纪政纪,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决定给予杨湘洪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浙江省纪委有关负责人称,杨湘洪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因公率团出国进行经贸交流活动,逾期滞留他国不归,拒绝组织教育帮助,违反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声誉,造成恶劣政治影响,其行为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省纪委遂作出上述处理决定。
不晓得这是不是浙江省委最终的决定,也不晓得这个“失踪”的区委书记对于这样的一个决定会做如何的感想,总之,浙江省委总算是对其进行了“处理”,总算是给了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而杨湘洪也总算是可以意料之中、逍遥自在地安居海外了!——面对这样的一个“圆满”,笔者由衷地感慨:如此的“双开”,究竟还有多大的意义?
在很多人看来,劝返杨书记简直就是个笑话;更多的人则早已看透了其中的“猫腻”与真相,但浙江省纪委偏偏就是看不明白,又是“三道金牌令’”,又是“四人小组”地宠爱有加。怪哉,不必说杨湘洪连妻子都不打招呼便一去不返,也不必说杨湘洪女儿10月1日出国,紧接着本人就逃之夭夭,更不必说坊间与杨湘洪有关的“贪污门’”、“艳照门”的此起彼伏,单是杨湘洪拒不接见政府派去“劝返”官员,就可以足以证明其一定存在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经济问题,或者隐藏着某些巨大的犯罪事实。既然如此,浙江省委对于杨湘洪以这种迟来的“双开”草草收场,以其“构成违反政治纪律错误”进行象征性的处分,又说明了一些什么样的问题呢?
我想,浙江省委这种看似“严厉”的处分或许正中了某些人的下怀罢!既然杨湘洪能够放着一个呼风唤雨、八面威风的区委书记不干而甘愿到国外做一“布衣”,既然杨湘洪敢于拒绝“组织的教育帮助”,他又怎么会在乎这么一个不疼不痒、毫无干系的“双开”呢?再者说了,不是温州方面有很多的官员不希望杨湘洪“回家”吗?为什么?是担心杨湘洪回来夺去自己的官位,还是担心更多的“祸首”大白于天下?苏州姜人杰出事后不就牵出了赵文娟等多名苏州及江苏的高官吗?设若杨湘洪“回家”究竟会殃及多少的“大鱼”?由此笔者感慨:浙江省委的处理真可谓是“巧妙绝伦”——既可以息事宁人,又可以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一个官员不明不白的走掉了,我们却显得束手无策,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样一件事!
众所周知,贪官能够外逃,一般都不是小老鼠,而是“硕鼠”。笔者不明白,明摆着这些官员的财产来路不明,明摆着这名官员拉着架式要跑,可我们的一些反腐部门就是视而不见,眼睁睁地看着人家一个个飞到了国外了呢?一些贪官“适彼乐土”,逍遥法外的事实屡屡出现。而难道还不值得相关部门的深刻反思吗?
如今杨湘洪被开除公职和党籍了,但这恐怕早已没有了什么实际意义,更不会对官员有任何的警示作用。相反,它还会变相地告诉贪官们一个事实,那就是只要你能走得脱,只要你能抗得住任何的糖衣炮弹坚持不回来,中国法律就会拿你没有任何的办法,更不会殃及同僚池鱼!——恐怕将杨湘洪“双开”意义也就在于此了罢!!!
(李吉明2008年11月14日于河南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