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试点取消15%药价加成 医院运营模式待解
药价加成是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一直以来的惯例。现行15%的比例是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下文称“《意见》”)中提出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我认为现在医生依然收入过高,虽然药的利润下降,但病人增多,且也舍得花钱治病了,因为一部分可以报销,所以说取消15%的要价加成会导致医院巨亏不是现实,事实上医疗市场目前看来就是一个垄断市场,所以必须通过改革来让老百姓受惠,同时要价加成取消后,医生收入可能减少一部分,但依然会很高,而这又是我们想要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