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则
文渺
朋友死了,死得突然。说突然,是因为才知道他有病住院的消息,因有事,还来不及去看望他,他就死了。生老病死,自然规律,本无可非议,但朋友之死,死于违法,当然,他违的法,不是人定的那法,而是违反了生命的自然之法。他的爱好有二。一曰:烟,二曰:酒。由于是官,官虽不大,副科级。但是个工资不少,奖金更多的单位,所以,一天抽三四包好香烟,喝一两顿酒,不在乎。他又是一个跟上级喝酒,陪酒必喝,叫喝就喝,敬酒更得喝,而且不论多少,都是一口干,那就成了五两八两不够,一斤有余才行;对平级同事,陪酒得整,你敬我,要喝,我敬你,再喝,你一杯,我一杯,次次喊:“随意随便。”“随便随意。”次次都是酌满了再来。很少不喝得个眼红脖子粗的;同下级工人喝,陪酒得喝,敬酒得干,回敬,喝个底朝天,喝得很多人给他翘大拇指,他就更得大显一显他们同劳同乐的英雄本色了……,反正呀,不抽不喝,不行!当然了,更不在乎那几个钱,那几个钱,完全是九牛身上拔一根毛,何况吃会议,吃请的时候多呢。那知道,这过量的一抽一喝,抽喝进了医院,一查,就查出是肝癌肺癌来,人无水不行,人无气更不行,肺是用气的地方,肺有绝症了,那还行,再加血是人之本,肝是造血的,肝有了绝症,两面夹攻,更是无路可逃了。医生不敢告诉他,家属不敢告诉他,所有的人都不敢告诉他,也不忍心告诉他。结果,只有四十八岁多的他,进医院还没有一个月就死了。死时,他自己也不知自己得的是什么病,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得的病了。
我想:如果朋友像我一样只拿不上千元的退养工资,抽烟时,再烟瘾大,每天也会省下一包或两包的烟钱,去补贴家里。每次在外喝酒时,别的不要想了,单想想妻儿也盼他回家的心情,而不是那个冷冰冰的不回家吃饭的电话通知,或深更半夜走进屋里一个满身烟酒气的家伙。当然,如果把那些戕害自己的钱,把那些被请和请人喝酒吃饭的钱,拿去捐给贫困山区的孩子们,不但功德无量,救了自己的命,而且还避了许多的嫌。
乌呼哀哉。虽然也是尘归尘,土归土了,但总归是死于烟酒。那飘起的烟雾,那一缕属于你呢?那来来往往的酒气中,那一丝又归于了你呢?我只看见被烟洞穿了的肺千疮百孔,一遍漆黑。我只看见酒把肝弄得僵硬不堪,死铁一样。
乌呼哀哉。害人的烟。
乌呼哀哉。害人的酒。不!应该是害人的大吃大喝的陪酒、敬酒、义气酒!
乌呼哀哉。奉劝各位男女老少们,最好远离慢性自杀的烟,慢性自杀的过量酒,短命酒,猝死酒,醉生梦死酒。谨记那不可多一口的警言了。
乌呼哀哉。如果真有那个阴间世界,愿朋友再不要抽了,再不要多喝了。因为,我怕你转世时,又把抽喝的恶习带来,在人间制造出中年妻丧夫,儿失父的悲剧。
乌呼哀哉。我在祭奠你时,绝不为你燃起香烟,也绝不为你倒半滴酒。
乌呼哀哉。我为你泡一杯清茶,只愿你一路走好,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