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所 副部级 大学名单



 

31所 副部级 大学名单 国家确定的副部级高校,这些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仅此二人)都是副部长级.
与其他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的任命方式不同,以下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命要经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的任命程序,以体现国家对这些学校的重视.
这些高校的其他层次和级别不变。




(一)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医科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二)2000年增加7所: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
华中科技大学、
厦门大学、
吉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山东大学、
兰州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迄今为止,全国副部级高校总共31所,(*注:北京医科大学已并入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