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是金(钱静怡)


 

承诺是金
黑龙江省大庆市第14中学初四⑴班 钱静怡
我是一个丢三落四,记东不记西的女孩儿。就因为记性太差了,导致小学最后落下了一个不守信用的“美名”。
初一刚开学那天,“天真无邪”的我蹦蹦跳跳地走进了学校,头两节课顺利上完了,正当我刚要起身出去玩儿的时候,手随意地揣进了衣兜里。啊?没带钱!我把全身是兜的地方都翻遍了,只找到上次买完泡泡糖剩下的一角硬币。在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里,这一角硬币怎能让我回家呢?但顾及到回不去家的可能,我还是硬着头皮找到了一个长得最温和的女孩儿,装作特单纯的样子说:“小姐姐,请问你有钱吗?”无奈,这辈子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肉麻地朝别人借钱。她愣了一下,微笑着说:“我不比你大多少,别这么称呼我,怪不好意思的。我姓于,叫婷婷。如果不介意的话,叫我婷婷好了。”听了她的谈吐,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看来是文雅一派,“文人书生”可好说话。“你想借钱吗?”她问道。“嗯。只想借点回家的路费,不要太多,两块钱就可以了,我下午肯定还你。”为什么我说这句话之前,就没犹豫一下呢?小学时已经很多类似事情了,都是拖了好几天,在别人的催促下才还上的。中学了,我可不想再落下什么罪名,明知记性不好,干吗答应得这么干脆。算了,反正泼出去的水也收不回来了,时刻提醒一下自己就是了。
她从兜里掏出两元钱递给了我。“谢谢!”我勉强挤出一丝微笑跑回了自己的座位上。傻坐了一会儿,又迅速拿出碳素笔,在手心手背上都重重地写上了“还钱”两个大字。课间厕后洗一次手,加上中午回到家,饭前饭后各洗一次手,那“还钱”两字在多次冲洗后,不留一点痕迹。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临走的前几分钟一下子想起来了还钱的事,可就在穿衣服穿鞋的时间里,又忘到脑后去了,就跟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当我踏进班级的一刹那间,一个强烈的念头瞬间划过我的脑海——“还钱”。在不断的自责和痛恨中,我低着头走进了教室。课堂上一直在想,下课后我该怎么向她交代呢?老师讲的内容不仅一句也未听进去,反而弄得我头都快炸了。“丁零零——”越怕下课,可下课的铃声却越偏偏“提前”响个不停,我隐隐约约看到一个身影正在往我这边走来。是她!找上门来了,怎么办呢?说什么呢?她走过来满脸洋溢着笑容兴奋地对我说:“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像你这么守信用的人,说下午还就下午还。”我有点摸不着头脑,疑惑地问道:“什么?”“不是你让那个同学把钱还给我的吗?”她指着不远处坐着的一个女孩儿,我顺着她的指尖望去。咦?好熟悉的面孔,是谁呢?啊!是她。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她朝我借了十元钱,结果第二天就转学了。别看我欠别人的钱记不住,别人欠我的钱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我说嘛!在我借钱的时候,总觉得旁边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原来是她——盖旭。盖旭冲我挥了挥手,笑了笑,我真是感激得不知该说些什么,也冲她笑了笑。
放学后,我们走在一起,盖旭在兜里掏了半天,掏出8元钱递给了我:“给,这是剩下的。”“你还记得呀?”“那当然,‘承诺是金’吗!”
“承诺是金”,好令人振奋的字眼。
“承诺是金”,它至今都在警示着我。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犯过同样的错误。
(本文系以“承诺”为话题作文,写于2005年3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