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虽已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规范和监督行政行为的法律,由于个别地方政府法治意识相当淡薄,造成了政府诚信上的缺失。
一个政府如不讲诚信、不兑现承诺,“诚信政府”何从谈起。在现代社会,政府信用已是社会信用的核心,政府诚信引导着人民诚信,直接影响着社会诚信。
珠海市伤残军人陈凤強一系列遭遇,反映了政府失去诚信后,一个普通百姓是如何受到打击、迫害以及蒙受耻辱的。
2006年6月12日,珠海市中级法院发布两级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通过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将按实际执行到位的标的金额给予适当奖赏。
6月13日,珠海电视台以《举报“老赖”资产或行踪 法院有重赏》为题,曝光了15名“老赖”,欠1.8万元的陈凤强列为第14名。报道说:俗话说,欠帐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人,偏就欠了一屁股债,法院判了,也赖着不还,这样的人被称作“老赖”。那怎么处置老赖呢?就是给他曝光,让他没脸再赖。
珠海市两级法院举报,悬赏比例为本金的5%,在150名老赖中,尤为惹人关注是一名退役革命伤残军人,他的名字叫陈凤強。
1989年,陈凤強积极响应政府集资号召,以高息向亲戚朋友借款,他坚信人民政府爱人民,绝不可能失信于民、坑害人民。所以把所有积蓄、借款投资到珠海三灶管区。
1992年,陈凤強又购买了珠海三灶管理区兴建居民新村集资协议书(即地股),该协议约定:在二年半时间内,政府每股安排100平方米土地,给投资者用于抵偿入股款,可是,政府未能如期履约划地。
1993年,三灶区推出以地股换房和要求与投资者合作等政策,约定10至16个月交房使用。然而,政府并未按期交付房屋。
1995年,三灶区政府(02)号文件决定:“地股购房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期交房,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平方8元租金偿还给投资者。应付租金待房屋交付时一次性结算付清”。(该文件出台后,投资者理解政府、支持政府,为克服困难,拆东墙补西墻,与政府共渡难关)。
谁知道?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成立后,三灶划归金湾区政府管辖,新的政府转脸不认帐,不但不履行三灶区政府和投资者签订的协议,履行义务,而是报请广东省高院,由高院作出:“集资地股法院不宜受理的请示复函”。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政府没有按高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成立专门机构,及时妥善处理解决集资纠纷”。
金湾区政府既不退款,也不划地,当地法院依据复函拒绝立案受理,政府官员视复函为摇銭树、保护伞!肆无忌惮、非法侵占集资者的地股、地号。投资者合法资产被侵占却得不到法律保护!金湾区政府行为与法律背道而驰,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党中央胡总书记提倡的和谐社会相抵触,政府对复函有利自己的全部用尽、用足,复函中对人民群众有利的一概不釆用!严重显失公平,依法应予撤销。
陈凤強说:1993年用6个地股和另交11万元差价,向政府购买了二套商品房,至今16年政府未交付使用,经查询:经办人说资料遗失,经多次交涉,证实了购房属实,为明确交房时间,我再次找金湾区国资办官员田成,却遭殴打,政府公务员用暴力、恐吓对待伤残军人、投资者,其行为让人不寒而栗!
我购买的金都花园103、105号地块,竟然被政府转手倒卖给一家私营企业(亿邦公司),该小区实际占用1400多个地号、涉及1000多名投资者,政府当年收取集资款和报建配套费每平方折合1600元,合计2亿多元。政府把每平方1600元的商业用地,改成工业用地卖,每平方仅10元!以惊人的低价非法卖出,造成一地二主,激发干群矛盾,此做法,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
金海69号地块是我购买的,在未经权属人签名出让、又无授权委托、也无担保人和保证人的情况下,却被金湾区政府计生办官员罗元良非法转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明知罗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依据哪条哪款法律为其办理不动产更名过户?简直不可思议!更让人惊奇的是:经罗二次倒卖,我原本100m2土地,竟然变成了740m2!其中猫腻谁人知?
陈凤強说:我1993年与政府合作开发的金海774、775号地块,约定投资者在原地块获部份房产,但也未按期交房,由于政府长期不尊守不履行所签订的协议,致使我所借债务无法按期偿还,经济被拖垮,经协商被迫抵债他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是中国人“重约守信” 的传统观念,为何金湾区政府如此不讲城信?由于政府的失信,导致我借款不能及时归还他人,让我羞愧难当,这一切归功于政府的恩赐。
更让人痛心的是,我位于珠海特区面积1100多平方米的10套房屋,价值数百万元的商品房,被债务人起诉,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在没有告知和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情况下,以39万元超低价抵债40万元借款!珠海特区确实比较特!同是债务人,政府欠钱可以耍赖,想怎么折腾老百姓就怎么折腾,什么公平、公正、公理?在这里已经荡然无存!由于政府失去诚信、违法行政、加之法院枉法裁判,致使我债台高筑,成为因还不起借款而失信于人的落难者,还被珠海两级法院和媒体曝光说是“老赖”!当初支持政府搞开发,轻信政府的投资者,如今成了最大受害者,究竟谁才是真正的“老赖”?
陈凤強说:为讨回公道,挽回自己的财产,我于2000年与相识多年的金湾区金海岸中学副校长黄浩池借款18000元作为费用,并把自己的房产证交他保管。未曾想,屋漏偏逢连阴雨,黄校长竟然向金海岸派出所证明陈凤強诈骗!后又说房产证抵押给了他,交房产证时他非常清楚该土地证户名是陆荣哲,房产证户名是陈凤強,抵押借款更不可能成立,因为我借他1.8万元需要用几十万元的一套房产吗?这点常识谁都清楚,其实是想借我危难之时占有该房。
借款期满,黄起诉到法院,法院判我归还借款,抵押无效,简单的民事行为硬说是诈骗,人心叵测!黄校长借我1.8万元想占有一套128平方房,显然过分,我当时支持买房人一方,因此黄校长到处污告、陷害我。到期未还款起诉法院也是情理之中,黄校长和我同是粤西老乡,想当初,他把学校公款12万元借给我,我连本带息主动归还学校,何时赖过帐?难道这1.8万元还去耍赖不成?我知道黄校长夫妇都在教育系统工作,个人大半生的积蓄不容易,尽管我当前比较困难,但是我一定会努力早日归还借款,不会赖账的。
让我伤心的是当时处于多事之秋,官员又非法侵占,2001年,车辆被盗案,警察又徇私枉法,一连串的打击令我名誉受损。
陈凤强说:由于政府一系列违法侵权,令我近千万资产荡然无存,如今生活处于宭境状态、债台高筑、无家可归、妻离子散、流离失所!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常年漂泊北京街头,露宿桥洞,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九旬老母亲被城管队长张小平恶意推倒跌伤、腰胸椎压缩性骨折、六级残废,我也被周先才、招烨等暴力劫访殴打多处骨折,不仅不给治疗费,甚至连仅有的100元低保金也取消!政府在建军节和中秋节给的300元伤残军人慰问金也剥夺!
目前的这一切,都说明政府既无诚信又缺乏人性!在我维权的几年里,多次被拘禁、拘留,二次被通辑、二次关押看守所,并以莫须有罪名,冤判一年三个月,(2001年车被盗,2003年3月3日以涉嫌诈骗关押278天,同年12月11日证据不足,检察院办取保候审;2007年9月28日再上网通辑,关押172天)。取保期限为一年,有罪早该判刑,为何四年后进京上访维权又被上网通辑?显然枉法。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一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就像一个金字塔,塔下面是群众,塔上是政府,如果金字塔尖歪了,整个金字塔就不复存在。
由于金湾区政府没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失信于民,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也给整个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陈凤強的遭遇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所以,每一级政府都时刻牢记执政为民的思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讲诚信,敢于遵守承诺、承担责任,光明磊落,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真正做到依法行政,防止行政恣意和滥权行为的发生。政府只有讲诚信,才能树立权威与威信,最终赢得群众的推崇与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