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国8大"问题富豪"(组图)


    胡润版“中国首富”黄光裕

    据有关媒体报道,有“中国首富”之称的黄光裕,于日前遭公安机关拘查,其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在2008年10月揭晓的《2008胡润百富榜》中,黄光裕刚刚以430亿元财富第三次当上胡润版“中国首富”。

    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夜暴富”

    2006年10月,吴英和她的本色王朝空降至浙江东阳,演绎了一夜暴富和挥金如土的财富神话:26岁,身家38亿,位列“女富豪榜”第6位,半年时间砸掉真金白银3.5亿。当人们还处在吴英所拥有的财富和能量带来的惊愕中时,吴英和她一手打造的本色集团却瞬间崩盘,震动了浙江东阳乃至无数人的神经。

    2007年2月10日下午,大批警察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控制起来。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色集团的所有物业被迅速查封。

    “花园系”董事长谢国胜

    1997年,谢国胜创建河南花园集团。该集团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餐饮。

    此后,这位经营者频出惊人之举——2002年3月,参股民生证券,将这家全国综合类券商以1.29亿股揽入怀中;2003年3月,收购S*ST鑫安3750万股,位居第一大股东;同年8月,又与世界500强企业——法国家乐福联手,进军郑州商界;同年,再以6亿元之巨竞标“郑州地王”,一时间,“花园系”与谢国胜的大名成了郑州市内财富的代名词。

    谢国胜本可在餐饮业安安稳稳地做一个富豪,但在看到国企改制的好机会后,谢国胜悄然开始了他的“战略转型”,一口气吃掉了郑州9家国有、集体企业。

    面对着越来越紧张的资金链,花园集团便“策划”出种种布满了谎言和欺骗的“融资”奇招,最后不仅焦作鑫安的主业停顿,花园集团也深陷各种资金担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丑闻中不能自拔。据称,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和河南省高级法院的民庭和执行庭,涉及花园集团的案件,无论数量还是标的额都是出了名的。在这种情况下,谢国胜的被抓与“花园系”的倒塌,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中国酒界第一人王效金

    王效金,中国酒界第一人,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小厂成功推向资本市场,使古井贡成为全国第一家白酒类上市公司。他锐意进取,勇于革新,一度引领国企改革方向,他著书立说,舌辩群雄,堪称一名优秀的企业家。可是就是这样的企业家,照样跳不过一个钱字。王效金的落马让我们再次意识到,国企权力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迫在眉睫。

    2007年9月10日,安徽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效金进行立案侦查。此前王效金是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亳州市政协副主席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佛山金冠集团董事长周伟彬

    从2001年起,“涂料大王”周伟彬连续6年进入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在顺德乃至广东风光一时。命运的转折发生在2006年10月,因涉嫌巨额偷税,周伟彬被当地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1年后的2007年11月29日,周被佛山中院以偷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中国的市场经济转轨航船正在徐徐驶入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化的轨道,年轻的创业者们和当今的富豪们一定要下定决心赚取阳光下的利润,否则财富背后将永远拖着一根“原罪”的尾巴,就像《百年孤独》中那个长出猪尾巴的孩子,永远都走不出在法律面前惶惶然的“孤独”状态。

    “上海首富”周正毅    

    2003年有“上海首富”之称的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而被捕,获刑3年。

        2007年初,刚于2006年5月结束第一段狱中生涯的周再次被捕。周曾倒卖服装,生发水,经营小吃店。1994年,与其妻毛玉萍开设“阿毛炖品”,拢聚上海金融界人士,为日后的融资活动套取人脉。1997年成立农凯集团,进行大宗电解铜交易,期间以虚假贸易及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获得巨额资金,其属下集团迅速扩张,进军香港证券市场,并在上海大量吞地。在其鼎盛时期,周曾拥有内地、香港4家上市公司,即:英雄股份、海鸟发展、上海商贸(HK)和上海地产(HK)。

    李义超:涉嫌偷逃巨额税款

    1983年,河南洛阳市的李义超凑了7000元,购回一台柴油车跑运输;两年后,组建了辛店运输队,拥有70多万元的净资产,指挥大小50多辆车,成为当地致富名人。1986年,李南下深圳,与港资合作,赢得2000万元。1993年,李踌躇满志在洛阳设办“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至2006年,中泰集团已具备近4亿总资产。

    相关部门查证中泰公司在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间偷逃税款1400多万元。作为集团法人李义超直接指示公司财务经理采取收入不记账、隐瞒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2007年2月28日,李义超因涉嫌偷税罪被捕。

 

    赖昌星:远华走私案主犯

 

    赖昌星 男,1958年出生于福建省晋江。1991年4月迁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指控他当年提供不真实的文件和资料、以讹诈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将赖昌星及其家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区护照全部吊销。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

    尽管远华走私案已经过去了9年,但无论是在逃加拿大的主犯赖昌星,还是该案错综复杂的案情、触目惊心的内幕,乃至其背后众多的钱权交易、权色交易,仍然是人们私下热衷谈论的话题。

    远华走私案的被查,对厦门经济的各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即便现在,对于赖昌星和“远华走私案”,厦门市相关部门的人士仍讳莫如深,透露出异常的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