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地产评论员 黄志军
中央“救市”政策出台之后,有人欢呼雀跃,戏称“楼市解放军”来了,认为楼市有救了;有人却认为楼价还是高得让他们扛不起,担心“救市”会托起房价。
在各地纷纷出台各式各样的“拯救”楼市的措施中,有不少让人眼前一亮。如上海明确表示“通过减少土地供给来减少供给,从紧经营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减少土地供给,地方政府的短期财政收入可能受到影响,但是却可以缓解供需的比例。
但有些地方的“救市”就显得比较大胆、超前。如郑州为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表示各市区政府应“优先购买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已建成或在建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源。”
这条政策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减少商品房的空置量,另外一点就是“帮助”了部分地产商渡过难关。这里有些问题可以讨论,一是“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有什么衡量标准?是以其购入价钱、户型面积、地产商的纳税额或者其他因素来衡量?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谁不想分一杯羹?要订出一条多数市民和地产商都认可的买房标准,并不容易。另一个问题是政府用来买房的钱是纳税人的,如何确保这些钱花得其所?这些钱花在其他公共项目上,是否更有价值?
如果我们用一种平常心来分析中央的救市政策,就可能会得出另外的结论。首先,所谓的“救市”,既不是救发展商,也不是要救购房者,而是逐步将一些影响房地产行业正常发展的“政策枷锁”拆卸下来,让楼市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运行。坦率而言,“受让土地两年内要动工开发”、“购买第二套房按揭利率大幅提升”、“不给房企开发性贷款”等规定,是在房价疯涨时不得已使出的“紧箍咒”,当房价下调到一定程度后,理性的决策者会评估:有关政策如果继续实施,会否让楼市从火山口掉入冰窖?如果确实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应当适度调整政策。
其次,即便按照中央近日出台的支持居民首次购房政策,对楼市短期的影响也有限。对于那些确实需要买房,而且已经找到心仪楼盘的首次置业者来说,他们购买普通商品房享受到的优惠是比较大的,按揭利率最低可享受7折优惠,这是近年来罕有的。
最后,“救市”不等于“救价”。房价的涨跌,归根结底是由供求关系、居民购买力等来决定的,不是说中央出台几个政策就能左右的。就目前已经出台的政策而言,还算温和的,不会对东莞楼价产生直接的影响。就算以后放松了“二套房”的限制,对楼价的支持也十分有限。
令人欣喜的是,在中央目前已经明确表示“允许地方政府尝试‘救市’”条件下,不少地方政府“活用”政策、见招拆招,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救市”条例,将宏调政策悉数化解。从长远来说,地方政府尝试“救市”有利于释放刚性需求,提升楼市成交量,恢复消费者的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笔者认为,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要理性看待楼市的风云变幻,对政府“救市”应保持一颗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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