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怎样的财政补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认为:尽管2008年中央政府提供给农民的四项补贴已经达到1028亿元的水平,但国家对于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而在WTO的框架下财政补贴仍然有空间。农民缺乏面向市场、外向型的经营性组织。2007年1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享受税收等政策优惠。如果财政金融支持更丰富,对农民吸引力更大。他主张三农问题的新方向应当是财政补贴农合组织。但我认为与其直接财政补贴农合组织,不如补贴创投事业。事实印证创投事业比农合组织更可能发力。接受财税补贴的创投单位可以股权投资的形式介入农合组织的运营中,一个县,有几支创业投资基金,一支创投基金每年参与管理三到五个农合组织将会极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当地农民与“智力资本”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参与创业的农民发工资、发奖金、占股权、让那些敢于创业的农民享受“类公务员”待遇,有了钱,他们就会去消费,“类公务员待遇”又可以消除后顾之忧。这是一连串的反应。

  在太平时期,层层扯皮,补贴大多数都流于表面,实际效果不太充分。但在情势严峻的今天,政府施政如果缺乏系统性的整合,将严重影响我们解决问题,因应变局的能力。如今这些有机会让政府各部门,从中央到村镇、从政府到民间,从信息封锁到分享、从本位主义到彼此协调,有操练整合的机会。透过不断的操练与整合,公民社会的肌肉也将因此更加茁壮。急民所急,苦民所苦,不能只是空话。财政补贴的方向就是关怀弱势,调整结构的一种良好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