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司法腐败靠啥掀翻“害群之马”?


 

                                           

        净化司法腐败靠啥掀翻“害群之马”?

 

据法制网 1220日报道: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回应社会"四最"热点。回首2008,金融危机、司法腐败、民生问题、司法改革———面对这些最炙手可热的话题,人民法院如何应对?昨天,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对这些问题一一作出回应。其中:人们最为痛恨的---“司法腐败”。最高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说:制定规范法官行为硬性规定。对于最具影响的司法改革,最高院首席大法官王胜俊说:改革影响司法公正效率的突出问题。

   司法不廉、不公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消除腐败现象,是当前人民法院十分紧迫的任务。”王胜俊强调。

“查处不力是我们反腐败斗争的薄弱环节。”王胜俊说,要真正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把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违法立案、枉法裁判、违法执行等问题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重点,力争突破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清除司法腐败中的害群之马。

近年来司法腐败为啥屡见不鲜,司法腐败级别越来越高,从原来的县级、市(地)级,蔓延到省级的司法腐败,比方说:辽宁省高院原院长田凤岐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湖南原高院院长吴振汉受贿600余万元被判死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的角色转换充满莫大的讽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麦家父子的腐化堕落过程发人深省。 

司法腐败直至最高级法院的副院长黄松有落马,成为建国以来中国因涉嫌贪腐被调查的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最高法院副院长落马创建国以来“新纪录”刷新,给人们留下了疑问,司法腐败怎么象金融危机一样蔓延,如此高级别的“司法腐败”还是让人感觉匪夷所思,人们不禁要问司法体制怎么了?

近年来,数名大法官落马,其教训不可谓不深,但此类腐败问题仍未禁绝。尤其是个别高级法官的问题发生后,司法公信力受到严重危害,司法廉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从前威严的大法官大笔一挥,在一份份判决书上挥笔定论,让犯罪嫌疑人个个胆战心惊;如今仍是那双手、那支笔,这些落马的大法官却只能在逮捕证、认罪书、忏悔录上一次次签下自己的名子……从前的风光不再,留给他们的只有铁窗自怜。

这些给了我们很大的警示!以前我们曾更多地谈法院执行难,谈司法执行中司法与行政的不对等、谈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对执行工作的冲击、谈现行法律很多内容不具可操作性对执行工作的障碍等等,而从数名大法官的落马让我们看到了司法腐败对执行工作的严重侵害。成为了执行难的真正源头问题! 

在男足比赛中,我们对吹“黑哨”的裁判员怒不可遏,在司法执行中,若法官吹“黑哨”则无疑会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司法是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的最后一道安全警戒线,坚守住司法公正是创建和谐社会的中流砥柱,如果司法公正体系崩溃,那么整个社会的正义可能就会被邪恶所击败,还何谈什么法制社会?还何谈和谐社会?

从数名首席大法官到阶下囚,司法腐败属于一个社会中最危险的腐败!因为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可以说司法腐败是社会的最大腐败,也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发生的根源和罪魁祸首。在腐败的浊流中,司法腐败的影响可以说是社会影响最为恶劣的,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也是最为严重的!司法腐败使司法人员循私枉法、践踏法律,它所伤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更为严重的是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正执法形象、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对这个国家的信心!

从大法官吹“黑哨”到阶下囚看,净化司法腐败靠啥掀翻那些“害群之马”大法官?如何真正监督司法机关仅仅靠自身监督体制和机制还远远不够,除了人大代表机关行使监督检查外,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应当敞开大门,执法增加透明度,让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监督司法部门的民主权力才是根本,才是治本。依法保障并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监督,对司法机关定期进行一次真正的民主评议,阳光操作。对有劣迹行为的执法者,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权。清除司法队伍中的那些有司法腐败行为的执法者,净化司法执法队伍,实现司法机关绿色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