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作为一位教师,我认为现在许多地方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师的工资都是不低于公务员的,而且所干的工作并远比小学教师和高中老师轻,同时因为没有升学的硬指标,压力很小,也是不很受关注的一个阶段,在没有压力,不被重点关注的情况下,一般教师很清闲,而最近几年行政机关新进的都是一批风华正茂,才华横溢的大学生(当然最近几几年新进的教师也是这样,所以工资要相当),他们多在乡镇这一较低的行政层级,我感觉他们工资较低,而且现在公务员工作要求比较细致,工作比较繁重,所以针对教师,我认为最应该提高小学教师的待遇,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小学教师的工资,本来孩子都是很难管理得,可以说他们的付出是很大的,但他们的收入却很微薄,这逼得他们不得不办小班,同时针对公务员我认为整体应普遍增加工资,我接触过各级政府的公务员,明说公务员星期六,天不上班(当然有不少部门就是这样),但当我星期六,天去的时候,整个办公室还是一篇忙碌的景象,我试探的问了一下,他们回答哪有双休日,上面交待任务又是瞬时的,我们随时待命,如果不整体增加较低级别的工资(级别高的有灰色收入,对工资不在乎)的话,一些人才就不愿意往行政单位流动,当然现在流动的多是看中工作稳定,体面,更为重要的是将来随级别的增加可能有灰色收入来弥补目前的收入损失,所以我的目的就是通过增加公务员工资来保障公务员的各项应得的权益,同时也为狠刹灰色收入扫清障碍,创造条件.
尽管公务员名义工资不高,但工资外大量名目繁多的津贴、补助等隐性收入,使一些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与实际收入差距甚大,为公众留下很多悬念和无限联想的空间。而正是这些公务员工资外隐性收入的存在,为腐败现象的乘虚而入创造了机会,国家应该把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控制,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公务员收入由国家统一划拨,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透明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
我多次强调要通过普遍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来为肃清不正之风,扫清障碍,创造条件.在现有工资增长体制下,许多公务员的工资是很低的,特别是警察,工商等部门的人员,他们看上去很威风,很风光,但如果没有家庭强大的背景的支撑下,他们的境地也很困难,所以关于工资,收入已一个敏感的话题,也是值得好好研究,并谨慎决策的.我认为我们工资改革的标准应是不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水平相当,工作强度相当的情况下的收入差距不应太大,而反观现在一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是相当高的,也不见得他们为国家做出多大的贡献,只不过他们落在了一个好单位,此时政府就应该采取措施适当调节,不应使差距过大,而往往可能是政府投入较少,同时又为部门扩权争利放口子,从而产生千千万万的部门利益,他们不断地增加自身的利益,并私设部门小金库,用于发放单位福利,津贴,而与之相伴的就是侵犯,侵占农民的利益,所以一方面国家在查处这类事件的同时,也应该增加财政投入即普遍增加工资,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而对于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我认为境遇是三类单位工作人员最惨的,由于他们的收入与效益挂钩,并不与完全与自己的知识和才能挂钩,所以一旦单位进错了,收入就定型了,所以为了保持人才合理流动和分工,他们的收入要保障,至少他们的退休金水平要提高,而国家要为其缴纳部分保费
而如果实行绩效工资,不仅在教师中要实行,在行政单位中一些技术性的部门,技术性岗位,比如秘书等职位也应实行绩效工资,因工,因质,因质确定最终工资,让多劳动,且工作效率和工作有成绩的工作人员获得更多的工资,以此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同时在能力和贡献相当的情况下,总体的趋势应该是逐步缩小不同岗位,不同部门的工资差异,以保障人才按照专长合理配置和流动.也就是最好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要整体推进,统筹兼顾,或者至少由某一块先推进,先试水,然后引领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