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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股票价格涨幅有限法”,不只是当日股票成交的涨跌板限制措施,还包括每年内股票价格的上涨幅度限制措施。也就是说,一只股票年度价格上涨的空间也是有限的。不能想涨多少,就涨多少。否则,这次泡沫打压下去,过段时间还是要再涨出来。每打一次,就牺牲一次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回顾历史,股市的价格风险总是由一些恶意的主力庄家搞出来,却通常由行政管理层给戳破,演变成政策性风险,最后由广大投资者买单。
至于怎样制定出合理的年度涨停板,需要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尤其是广大投资者的意见。这里仅给出一种参考思路,即以该股票每股收益和分红为尺度,制定年度涨停板价格。
新股首日涨停板幅度为20%(发行价上限为10元);以后日涨停板幅度为5%;首个年度涨停板幅度为100%;
下一年度的年度涨停板价格按下述公式计算:
股票年度涨停板价格=上年度股票收盘价+上年度每股收益*10+上年度每股分红*50
例如:A股票上年度期末每股收盘价是10元,每股收益是0.5元,年度分红是每股0.10元(含税)。该股票本年度涨停板价格是:
A股票年度涨停板价格=10+0.5*10+0.1*50=20(元)
设置上述“多重涨停板”,尤其是“年度涨停板”,是抑制股市价格严重泡沫,防范股市大起大落风险的正招。可以预见,该措施若能合理制定并实施,将有效预防市场资金对股票的爆炒做多,从而不仅有利于我国股票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也有利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