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劳资制度改革的几个重大议案之一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改革三个阶段回顾与工会民主缺失之憾
我国的养老保险退休制度,从建立到发展,经历了半个世纪曲折的历程。实践证明,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发展社会保险事业,改革与社会生产力不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回顾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改革进程,大体上经历了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以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为标志,确立了全国各级工会在各种所有制企业中劳动、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各方面的领导地位,建立了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二阶段,以1978年6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为标志,着重动员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的提前退休和退职问题,提高离休人员和突出贡献人员的退休工资水平,与此同时,尽量安排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参加工作。在此基础之上,各行各业特殊工种范围基本上得以确定,并为今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第三阶段,以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标志,明确了今后职工养老保险责任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了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由城市向农村推进,城市、农村的一些特殊情况的特殊退休制度一一出台亮相,呈现退休对象多元化、全覆盖的发展趋势。
目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为完善职工退休养老制度奠定了经济基础。但是,我国职工退休管理制度,存在三大突出、焦点问题:
一是在企业劳资管理体制上,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均处于虚位状态,在立法、执法和执政上全部让位于劳动保障管理部门,这其实是违反了《劳动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正因为如此,工会和职工的民主权利,不断受到削弱,使国有企业劳资制度长期处于不同程度的失控状态,滋生了许多不公平甚至腐败现象,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均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二是在退休待遇上,退休职工平均收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距太大,并且差距越来越大。这个问题,还没有引起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劳动保障部门消极对待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没有充分贯彻落实中央政策。
三是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方面,20多年来,原劳动部、劳动保障部及各省市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越权出台了大量不切实际和违反立法法、违反《劳动保险条例》的文件,这些文件需要全部予以清理、撤销。
其主要表现为:
1. 工会虚权与分配失衡的对应关系
第一,工会虚权,政府包揽劳动保障机制,其权力难以制约,长期以来分配失衡,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的局面很难打破。
有的地方政府官员,与国有企业老总、尤其是上市公司老总沆瀣一气,许诺给他们年薪几十万、几百万和奖励股权、期权,有的国企老总甚至年薪达到上亿元之巨,而普通职工的收入仅仅是他们的几十分之一、几百分之一甚至是几千分之一。不仅如此,许多国有企业的老职工不仅最起码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连饭碗也很难保住。
据报道,格力电器董事总经理董明珠2006年年薪66万元,另有250万股的股权激励,她一年的收入为1.1366亿元(广州日报2008年1月5日B14版),是国有企业的“打工女皇”。
2007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有3名高管税前薪酬超过了4000万元。其中,马明哲税前薪酬为6616.1万元。薪酬成为上市公司高管“状元”。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上市公司高管最高年薪平均值54.8万元,比上年上升了57.15%,这是9年来首次超过50%。
马明哲成为2008年坊间最受争议的对象,不仅仅是他得到天文数字的收入,而且有人质疑其中的股权是否有虞。1988年3月21日,平安保险公司为完全国有制公司,由中国工商银行和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分别占股份的51%和49%。从1989年员工持股、1992年职工合股、1993年摩根士丹利和高盛取得平安13.7%的股份,至今的股权令人眼花缭乱的不断变动,居然成了外资控股、国资一点点参股、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民营公司持股的怪胎(中国保险网2008年3月24日、百度网2008年7月7日,以下同)。
上市公司的高薪怪胎,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员工利益,也损害了股民的利益。去年10月份以来,中国平安A股价格从最高149.28元暴跌到上周末(高薪兑现以后的2008年3月21日)的56.06元。
<<改革和发展蓝皮书-中国改革开放30年(1978-2008)>>(中国网2008-11-05)认为,(造成收入严重不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少数腐败官员(含少数腐败的国企领导)的巨额非法收入;二是企业偷税漏税的巨额非法收入;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劳资收入差距过大(例如在深圳等经济特区,20多年前打工者的工资一般在500~800元之间,那个时候老板的资本大多几十万元;现在老板的资本少则几百万,多则千万亿万,而打工者的工资则基本上没有多大提高);四是下岗失业人员较多;五是部门和行业垄断造成的不平等;六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七是中国农村人口基数太大,贫困人口太多;等等。
基尼系数,是世界上用来分析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指标。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尼系数发生了巨大变化:1978年为0.18,1981年为0.29(此前被国际上认为这是世界上分配最公平的国家),1988年为0.382,1994年为0.467(另有资料显示为0.434),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2001年为0.459。2005年,居民个人年收入和人均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达到0.529和0.561,并且,每年都以0.1%的速度递增。基尼系数的国际警戒线是0.35~0.4。现在,中国已被国际上认为是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最大的第二个国家,第一个是菲律宾。
缩小普通职工、退休职工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分配差距,关键在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其中之一,就是要打破政府大权独揽的旧格局,建立健全全国各级工会介入机制,发挥工人民主制度,逐步消除“官官相护”的不公利益链和腐败连环链。
第二,工会虚权,政府部门弃权,企业高管的权力难以制约,上市公司、中外官商勾结的局面很难打破。
2008年8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2006年央企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1万元,不存在“天价薪酬”问题。并强调,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服等企业的薪酬,是由各自上市公司(A+H)高管人员的薪酬和股票期权收入,而非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银行、保险等金融业也不属于国资委监管(南方都市报2008年8月15日A34版)。
从体制上分析,各级政府(国资委)对于一般国有企业的监管比较到位,而对于中外合资企业、国有持股、控股上市公司、国有金融保险业的监管,包括对于国有股份的财产、企业分配的监管,存在虚位、空档。这是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企业分配不公和股份分配不公而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既然国资委不管或不能管、不好管,总不能没有组织监管,让其放任自流、任其不公和腐败蔓延不止吧?
2.工会虚权与退休职工权益频频受损的对应关系
第一,工会组织无法介入工资分配和养老保险管理机制,使社保部门滋生了腐败的温床。
上海市社保局挪用社保基金40多亿元案,广州市社保局挪用社保基金10多亿元案,其他许多地区也出现不同程度的社保案件,也是与“政府垂直管理”密切相关的。
据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资深律师透露,近几年来,民告官的案件主要是农民征收土地和职工劳动社会保障两大类。其中,职工劳动社会保障的民告官案件,是多层次、经常性的,且许多是久拖不决的行政不作为案件。
第二,工会组织无法介入工资分配和养老保险管理机制,工会组织没有决定权,职工群众没有话语权,分配不公现象越来越严重。
在许多经济发达地区,企业退休职工的工资,约相当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1/2-1/3,约相当于机关单位的1/3-1/4,吃财政饭的越来越吃香,不吃财政饭的越来越凄凉。
解放58年来,我国的财富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创造的,而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职工享受不到胜利成果,没有充分体现宪法“按劳分配”原则。
全国实行土地有偿转让制度以来,许多地方的卖地收入占到当地财政收入的30-40%,有的占到90%。政府拿着其中的部分收入及时兑现,改善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而国有企业的在职和退休职工没有享受到这些资源的分配。政府卖了国有企业的土地,国企职工和退休职工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政府征收了农村土地,农村社员都可以得到一大笔经济补偿,得股份,盖楼房。相当一部分城中村的退休农民的平均退休金,高于全市职工的平均退休金水平。
第三,工会组织无法介入工资分配和养老保险管理机制,政府借口“以保养保”,对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甩包袱”,或者轻描淡写。
我国现行的“以保(费)养保(险)”的社会化退休养老模式,使得职工的原国有企业、当地政府“两不管”,职工平均退休金水平几十年来在低端徘徊。近几年来,在职普通职工调整10次工资往往跟不上长公务员一次的数额,退休职工调整10次退休金也跟不上公务员一次的数额。
如据官方消息,2008年广州市机关公务员增长工资,平均增长1500元/月,其中处级平均增长2700元/月。现在,职工、退休职工增加10次、20次工资或退休金也赶不上他们一次的增长。
据广州日报2008年3月27日、6月4日等情况报道,200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322元。但实际上平均增长不足100元。2007年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0.64%,达3349(另说3380元)元的高度,是有水份的。一是统计资料中不包括农民工、临时工,这些低端的工人估计有300万人以上,约占职工总数的40%以上,这类人绝大多数是没有增长工资的。二是去年底,国企老总的年任期已满,也是总奖金和股权兑现的时候,他们的平均年薪高达50万元左右,有的高达数百万元。将这类人算上去,拉高了平均增长率。
政府机关的权力独大,工会的权力虚设,工会不仅没有决策权,而且连起码的话事权也没有,不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不利于贯彻落实宪法“按劳分配”和党中央的“三个代表”、“和谐社会”原则,也不利于廉政建设、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在劳资制度方面,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工会与议会、政府是并驾齐驱的。有些国家如东欧、北欧一些国家,工会的权力是高于政府和议会的。尤其是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工会可以监督政府的所有劳资决策,工会的法令可以撤销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使所有的政府官员不敢乱作为或不作为。
第四,工会组织无法介入工资分配和养老保险管理机制,二十多年来,劳动保障部门做了不少手脚,特殊工种退休工人和正常退休工人的权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诚然,我国各级劳动保障机关,在各级政府的直接领导之下,作了大量有益的工作,政令通达。但是由于缺乏权力的制衡机制,才出现了工资分配制度的极度混乱和腐败蔓延现象。而弥补这些政治代价和经济代价,清除分配制度上的各种腐败现象,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必须重新构建权力制衡机制,依托工会组织。
工会缺乏劳动保障、社会保障的立法权,缺乏劳动保障的仲裁权,缺乏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权、监督权,缺乏对于职工工资福利、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福利正常增长机制的决策权由来已久,影响了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仲裁法的认真执行,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没程度受损,这就要求在新的形势下采取新的对策,实施新的体制和一整套新的运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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