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胀环境下的税收政策选择


 

据统计,2007年GDP增长11.4%,全年CPI上涨4.8%,经济呈现高位运行的特征。在通胀压力的作用下,普通公众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也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

具体而言,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存在经济结构和体制的多种缺陷,通胀对民生的负面影响更深远。一方面,消费品价格普遍上涨,侵蚀了中低收入者的货币购买力,使其实际生活水平不断下降。另一方面,通胀会引起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从而加剧贫富分化和社会动荡。正是由于通胀作为系统性风险,不是个人所能完全避免的,所以面对通胀压力,民众除了要求政府着力控制物价上涨,还需要获得用于弥补、减少损失的政策保障,税收政策在此过程中责无旁贷。

因为政府可以无限发行货币,理论上说,通胀必然也反映为财富从民间向政府的再分配过程,相当于一种税收,自然会影响民间的购买力和需求。例如,由于物价上升,名义收入就上升,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适用档次也随之上升,这样在实际购买力不变的情况下,就会使纳税人缴纳更多的税收。同时,原有纳税扣除额如果不变,也相当于实际已经贬值,间接等于扣除额降低,从而增加了实际税额。有鉴于此,面对通胀压力,税收政策有以下几方面着力点。

首先,从总供给方面发挥税收效应,从而优化供给结构,弱化通胀压力。通胀对企业产生各种不良影响,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造成折旧扣除的减少而使公司的实际税负大幅度提高。在此情况下,政府采取具有对企业减税效应的政策,就会避免企业向最终消费者过多转嫁成本,从而把部分“通货膨胀税”返还给企业。对于企业所得税,一种选择就是促进税收指数化,并把重点放在税率结构和税负减免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据通胀率,对所有收入级别实行指数化调整,另一方面在税负减免上,对纳税扣除额等实行指数化,并对受通膨影响较大的生计扣除等予以相应调整。再比如,现有“土地财政”模式,客观上造成土地价格飞涨,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高企、拉动相关生产资料价格的膨胀。对此,只有实现土地出让金“费改税”,纳入物业税的改革试点,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地方政府推动地价上涨的冲动。

其次,从总需求方面发挥税收效应,从而适度抑制总需求,降低通胀拉动作用。对于需求拉动所导致的通胀压力,要避免并抑制其中不合理的因素。一方面,对于通过收入分配改革增加的中低收入者的消费需求,客观上仍需鼓励。另一方面,除了降低政府投资、消费支出的非合理增长,应利用税收政策来抑制出口需求,以及高收入者的需求膨胀。其中,全面降低出口退税、增加部分重要商品的出口关税,都能降低出口需求,如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和粮食出口的限制。而加快消费税、财产税等改革,也能通过增税效应来防止高收入者的消费需求膨胀。

另外,通胀环境下,税收要避免对经济的扭曲,并强化公平作用,体现向中低收入者的利益倾斜,弥补通胀给其带来的福利损害。例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通胀使名义收入提高,相应缴纳税额增加,这给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带来消极影响,使个税产生逆向再分配效果。因此,为了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与企业所得税一样,许多国家都采取个税指数化措施,即按照每年通胀率的变化,自动确定适用税率和纳税扣除额,以便剔除通货膨胀造成的名义所得增减的影响,主要包括免税额和纳税档次的指数化调整。

还有,通胀环境下,人们往往会进行各种投资以规避风险。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缺乏可以投资的资本品,而低收入者更缺乏投资避险的条件和渠道。由此,对股市、房地产等屈指可数的投资品,政府理应对中低收入者采取差别性政策,例如对中低收入者购房给予更多税收减免,或者把股票印花税改为累进税,这些虽然可能存在一定技术困难,但却可以充分反映政府政策的公平性,值得进行改革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