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贺国强讲话看中央反腐三大转变!
文/昆明张三
2008年中央反腐工作任务和部署在万众瞩目中出炉了。
2月21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1月14日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全文。
报告中说,“2008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为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报告从7个方面部署了2008年中央反腐的主要任务。
1、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4、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5、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6、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7、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上据人民日报文章整理)
笔者对比2007年中央反腐主要工作任务发现,除了其他4条与2007年工作内容相同外,中央的反腐工作发生了三个重大转变:一是地方党政一把手首次被纳入了监督范围;二是中纪委首次直接参与对中央重大决策的执行监督;三是国有企业被纳入重点监管。
那么,中央反腐中为何要新增这三大转变呢?
先说地方党政一把手首次被纳入了监督范围。
很显然,陈良宇事件让中央意识到,地方党政一把手同样需要受中纪委派驻机构监督,这样既是对干部的保护也是对权利的公平公正。再则一旦连地方一把手都出现腐败,则容易滋生系列腐败窝案,这比某一个官员腐败所带来的危害更大。
具体我们可以从2007年中纪委和2008年的不同提法中找到例证。
2007年是这么说的:“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而2008年是这么说的:“继续完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健全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措施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
领导班子当然包括地方一把手。应该说,这个提法也意味着中央对地方的反腐监管范围更广,措施更强硬。
再说中纪委首次直接参与对中央重大决策的执行监督。
由于中国的发展在目前阶段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科学发展观被执行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进程。因此,特别是有关中央的重大决策在地方是否能够被很好执行到位,不仅关切民生,更是整个中国未来的关键所在。中纪委直接参与进来,有利于督促地方把这些利民决策得到很好落实。或者说,中纪委悬挂着一把尚方宝剑,倘若地方执行出问题,那么地方官将被直接挑落或问责。
再说国有企业首次被纳入重点监管。
国有企业出现大贪官已不再是新闻了。最新的是山西国企第一贪背后靠粉色军团大肆捞钱的例子。而国有大企业一旦出现腐败,不仅会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对企业本身也是莫大的损害。所以此次将国有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有利于保护企业也更能保护国家资产。
因此,理解了这三方面,也就理解了贺国强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为什么会首次在2008年中央反腐7大工作任务中将这三大转变纳入法眼之下了。
附:2007年中央反腐工作主要任务(来源:东方廉政)
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既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惩腐败分子;又要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有效机制,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要把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把监督关口前移,切实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