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明确表态:不考虑与中航合作
指中航有限缺乏诚意、合作存在不确定性以及无法获得协同效应
证券时报记者李坤张达
本报讯在沉默了近一个多月后,做了充分准备的东方航空(600115)今天终于对1月21日公布的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和合作建议做出了回应。
东方航空表示,对于中航建议,董事会进行了审慎和充分的讨论,并征求了法律顾问瑛明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申银万国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东方航空董事会决定:对于中航建议,公司董事会将不予进一步考虑。公司将坚持引进战略投资者,做精做强航空运输主业。
东方航空认为,中航有限在提出建议的整个过程中,以至其所采用的沟通方法,从未显示出与东方航空合作的诚意,也未显示出对与东方航空合作作出了深入和透彻的规划。在缺乏诚意、规划和互信的情形下,彼此合作的基础难以搭建起来,而中航建议中所述的协同效应自然也难以实现。
同时,根据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的意见,东方航空认为,中航建议不具备任何正式要约的法律约束力,且在法律和未来审批方面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东方航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根本目的在于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而中航有限和或其代表的有关方不能使公司实现上述预期。
瑛明律师事务所认为,中航建议提出的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主体均不明确,不具有合同法律意义上正式要约的任何效力,是一份对中航有限无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亦即中航有限可以随时撤回或修改该建议。
同时,瑛明律师事务所认为,中航建议的实施在法律上和审批中可能遭遇诸多障碍,存在着重大不确定性,如中航建议内容突破了现行政许可,其实施需得到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的特批;中航建议中涉及业务合作的内容的实施可能需要得到中国国航和东方航空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且该等事项可能被认定为关联交易;中航建议可能导致国航和东航之间构成同业竞争,而中航有限未提出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案;以及中航建议可能触发反垄断审查问题等。
申银万国认为,东航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根本目的在于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东航的经营管理、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维护东航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新航作为全球利润最高、亚洲客户满意度最高的航空公司,在航空公司经营管理、品牌运营、产品设计、服务流程管理、航线规划、收益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东航与新航的合作,在航线互补、成本控制、协同效应等方面,均将优于东航与中航有限的合作,更有利于东航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参与国际航空市场的竞争。因此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根本目的出发,中航有限不能给东航带来东航所希望获得的帮助。
同时,申银万国也认为,中航建议存在与东航直接构成同业竞争,以及谈判时间较长、存在不确定性等问题,既无法满足东航目前的发展需求,也可能使东航丧失良好的发展机遇,严重影响东航未来的经营与发展,损害广大东航股东的短期及长期利益。
对此,中国民航大学教授李春玲博士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结果在意料之中,因为毕竟东航与中航方面此前经历了很多波折,对双方的影响都比较大,让东航现在马上接受中航方面的合作建议不太可能。“这个结果跟李丰华当初的观点一致,东航仍然坚持引进战略投资。”李春玲认为,这里所说的“战略投资者”也不意味着中航方面就再也没有机会,对于重组的问题,今后中航方面可能要跟东航进一步沟通,不断完善合作方案,双方要通过博弈,要经历几个来回的讨价还价的过程。
对于东航的此次表态,东航一内部人士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结果在意料之中,不同的是,对于东航“坚持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态度,他认为,公告中的“战略投资者”指的就是新航,而且他认为,从东航战略发展的角度来看,选择新航更加合适。
东航:中航质疑缺乏客观性
对于“中航首次公开反对东航引资”一事,东方航空(15.99,0.00,0.00%,吧)(600115)昨日迅速做出回应,并向媒体发布声明称,中航集团虽是东航的H股股东,但同时也是东航境内的主要竞争伙伴的关联方,因此该质疑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代表东方航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希望广大A、H股投资者在本月8日的股东大会上做出独立判断。
至今未收到任何其他合作方案
东航方面昨日表示,东航至今没有收到来自其他任何公司提出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方案。在声明中,东航认为此次合作所定的相关条款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东航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有利于中国民航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提请广大A、H股投资者在8日的股东大会上做出独立判断。
东航还指出,3.80港元的增发价格是合理的。该增发价格是东航和新航遵循市场原则长期谈判的结果。从3.80港元的定价情况来看,较2007年4月22日至2007年5月21日期间的交易均价溢价35.7%;是东航2006年末净资产的6倍,远高于可比同类交易;此外,该次增发的股份有三年锁定期。
中航集团1日表示,关于“东航引资”事宜,中航作为东航的股东,要求东航、新航方面就有关交易进行再商讨并修改有关条款后再提新方案,且保留提出更符合股东利益的建议。中航指出,该交易有“贱卖资产”之嫌,并存在对其他股东、投资者和国内同业不公平对待的问题。
美基金顾问公司支持股东投赞成票
据东航透露,东航与境内外大部分投资者进行交流以来,情况反映良好,至今未有任何投资者明确向公司表达将在8日的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的意向。此外,东航此举已得到美国ISS基金顾问公司的认可,该公司已明确推荐东航股东在8日的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以支持此次东航H股增发和战略引资方案。
而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东航回应称,该说法是不成立的。东航与国内航空公司合作并不因本次向新航定向增发而存在任何障碍,不会排除与国内兄弟公司在业务上进行各项合作的可能性。
同时,东航方面重新阐述了此次东航与新航、淡马锡的合作将从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三方面大大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针对中航和东航股东大会前的声明互动,昨日,东航A股跌3.38%,收于20.84元,国航A股跌1.89%,收于29.09元。
国航:从未收到国资委就东航问题任何指示
国航(601111)方面昨天也向媒体发来声明,称国航的母公司中航集团仍期待按上次说明的内容改进东新合作方案,而且不接受未经改进的方案。如果8日东航股东大会未能通过东新合作方案,中航方面将提出新的方案。
此外,国航还强调,中航方面从未接到任何方面(包括国资委在内)的指示,要求中航在8日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东新合作方案。本报记者 李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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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栋暂任国航董事长
昨天,国航(601111)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日收到董事长李家祥递交的辞呈,李家祥因调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任职,现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的职务暂由副董事长孔栋行使。
此前,多家媒体报道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于2007年12月28日发出内部通知称,李家祥将接替杨元元出任中国民航总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并代理局长工作。由于一直倡导通过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国内航空公司,李家祥执掌民航总局令业内担心可能将对“东新恋”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但东航方面则表示该合作的最终走向仍由国资委决定。
中信建投航空分析师李磊分析认为,李家祥此前一直认为中国民航界应该形成“超级承运人”来抵御外资航空公司不断取得中国市场份额的现状,预计李家祥出任民航总局局长将推动中国民航业的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