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热闹楼市六大怪现象 置业者买房遇到的“怪事”


 

      这许许多多的“怪”恐怕都是因为如今深圳的房地产之热而产生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的无形之手或许就会让这些怪现象自然而然地消失。
 
       怪事一:房子越来越难买 买房还要把队排
 
       一边是市场放量(新增预售面积)大于实际成交量,2004年上半年,深圳国土局所公布的数据报告也显示还有一至两百万平方米的空置量,一边却是销售极度看好,房子越来越难买,一开盘就售罄,使得房价看涨外,还要排长队去买房,以至等上大半天还不一定能拿到房号,更谈不上精挑细选。这不,有些楼盘的销售人员比你买房的人还“牛”,一句话“能拿到房号就算不错,哪还有得挑!”。前些年购房多比较、多看看的做法,在今天看来有点“奢侈”。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之前发表过“排队购房”的专题报道,对市场中的“排队买房”现象进行了调查分析。得知“排队”现象十有八九是开发商或中介商人为导演的。一个楼盘只推一半甚至更少,怎能不“排队”,而消费者的跟风心理,使得排队策略有了很大甚至长久的生存空间,从近两年所推楼盘的几乎一致的排队购房现象,可见一斑。
       确实,排队买房对于不少深圳市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觉得其中有些“怪”。市场上一边说楼市要降温,一边说消费者买房已日趋理性。但深圳楼市所表现出来的火爆“排队”现象,则使人有了另外一种结果。这是否说明居民购房热情并未完全消退,市场需求潜力依旧旺盛,几乎让人感觉到深圳楼市已经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如果说个别楼盘因为小区建设、投资价值等因素导致购房者排队抢购不难理解,但这种几乎个个楼盘开盘就存在的“排队抢购”现象,确实叫人疑惑。
 
       怪事二:指定地点签合同 再不签字就“达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有些是在公司签,有些是在销售现场签,事实上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在较多的一些楼盘,签合同一直被看作是现场销售气氛的有力营造,因此,很多开发商把签合同放在了售楼处办理,目的就是聚集人气,以此带动或促进销售。但近两年来,很多地产公司,包括过去习惯在销售现场签合同的开发商,都改变了这种做法,合同签署更多被指定某个地点签署,而非销售现场。
 
       南山某楼盘的营销总监张先生说,这样做没有任何目的,原因很简单,公司发展壮大了,业主(业务)越来越多,单独指定某个地点在于为购房者营造一个好的环境,也利于开发商的管理服务。
 
       但一些业内人士则表示,现在购房者越来越精明,权益意识越来越强,特别是有些业主已经习惯带律师来购房,这就导致在合同签署过程中,买卖双方在合同条款特别是协议条款上的认同差异,因此,签合同往往也成为一场权益权利的“斗争”。很显然,业主的举动和“不良”反应,如果在销售现场得到释放,对楼盘的后续销售将起到一定的负面效应。
 
       这种看法似乎也透视出当前楼市或有些开发商的不良心态。福田的匡小姐已经是第三次置业,最近一次签合同让她感觉很不开心,她告诉记者,过去还可以在合同条款上仔细琢磨,然而这次开发商工作人员就说,合同版本是全市统一的,只要核对房号、房价、名字以及身份证号码就行。工作人员的态度不仅傲慢,而且意思非常明确,催签字,因为后面还有10多个业主等着签名。
 
       怪事三:一边是积极促销 一边又劝说退定
 
尽管楼市异常火爆,但由于楼市的竞争态势,不少开发商在楼盘的销售上还是来不得半点马虎,任何一个楼盘的开盘及平时销售,都有几分的谨慎从事和积极促销。奇怪的是,深圳目前出现一些楼盘的开发商,一边是积极促销,一边却劝说或勒令购房者退定。
       罗湖的方先生说,他之前在某楼盘开盘之初购房且交了首期,但两个月后,开发商告知办不了银行按揭,要么退房要么一次性付款,眼看房子一日一日看涨,方先生显得一脸的无奈。从市场常理来说,无论是哪个楼盘销售,在开盘之初,总会引起购房者,特别是投资客的格外关注,显然这种关注的目的就是获得一个好的价格或投资回报。可就在他们为签署认购书而感到心满意足之后,长时间的等待,最终不少客户是因为种种理由而又失去了房子,他们中多数人不知,这是有些开发商玩弄的“促销方式”。
       一位开发商的营销主管私下里告诉记者,这种退定的客户多半是开发商找理由,如办不了按揭、没有按时来办理相关购房手续为由,劝说或勒令退定,而实际情况是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随着市场行情的积极看好,楼盘边卖边上涨,前期的售价已经大大低于现行市场价,有些楼盘仅一周时间上涨就超过了千元,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大利润,就习惯采用拖延或寻找借口的方式,使前期客户退定后重新入市,从而获得更大利益。
 
      怪事四:协议条款“变本加厉”合同内容霸气十足
 
      霸王条款的话题,对于多数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因为霸王条款不仅在房地产行业,在许多消费领域都存在。这些年,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媒体等对消费市场所存在的“霸王条款”予以了抨击、整顿和曝光,确实也起到了不少的作用,原来有些不透明的东西变得透明,原来有些强制性的措施变得有弹性,原来有些硬性规定变成了人性化管理……这些变化使人感觉市场的越来越成熟,间接的理解则是“霸王条款”现象会越来越少,以至最终会成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
 
       就在大家一片叫好的时候,有不少读者指出,房地产市场的霸王条款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有点“变本加厉”,条款也越来越多。在罗湖上班的伍先生对于其现在所购房合同条款非常不满意,他说,以前买房开发商在合同《补充规定》的相关条款还有得商量,换句话说,有些条款开发商还是提得含糊或是作些说明,毕竟考虑到补充规定也不能与相关法规相抵触。现在不一样了,合同附加协议(条款)就非常直接的表述,如“1、楼顶归开发商;2、外墙归开发商;3、会所归开发商;4、车库归开发商;5、幼儿园归开发商……”这些条款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十足的“霸道”。
 
       以前有些条款还附加了说明,现在说明也没有了,不少业主反映,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合同能不签吗?很显然不签代表买不到房,要看就看以后业委会的努力了。
       怪事五:楼盘销售不切实际 网络炒作天花乱坠
       不可否认,网络传播具有一定影响。网络的虚拟空间,确实也给不少投机者找到了舞台。一些不负责任或随意炒作,甚至恶意炒作的行为,不仅表现在一般的生活领域,还延伸到楼市。
       某些地产商、代理商为达到项目热销的目的,不惜巨资召集一些人以各种名目在网上散布该楼盘的种种“利好”言论。甚至一些楼盘还未奠基,就开始了大玩“网络炒作游戏”,从定位、价格走向、片区规划、配套等,也许只是一种猜测,但这些不切实际或天花乱坠的吹嘘,却人为地造成了一种市场假象。
 
       曾经因为受某地产网站影响而购买某楼盘的周先生,购房后后悔莫及。他说,一些所谓的网络剑客不负责任的散布“升值潜力巨大”的“高见”,使他在高价中落定,但入伙后房价就下跌。
       近年来,以网络作为宣传炒作确实成为楼市的另类“怪象”,深圳楼市活跃着相当一批以此谋生的专业“楼市剑客”。一个话题的引出,就出现很多的积极的跟贴者,我们不能说这些都是有意安排,但其中确实存在不少“巧合”,从雷同的方式、类似的话题、不加考虑的叫好声中,不能不提醒购房者要认真辨别、理性判断。
 
       怪事六:服务意识大打折扣 美好感觉成为记忆
 
       说到服务,不少二次置业者感慨远不如以前所享受到的服务好。在某保险公司上班的吴小姐跟记者讲述了前后两次购房的截然不同的经历。
 
       吴小姐第一次购房是2000年,她说也许是那时的市场没有现在红火或是遇到了好开发商,无论是看房、签合同、办按揭等事情,开发商都表现了积极姿态,态度非常的好。她举了个例,说原本开发商约好做按揭,可那天因为有事去不了,后来开发商把银行、公正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全请到了她办公室,很快就办理好,使她很感动。
       可2004年5月份的这次置业却显得有些酸痛,她说合同霸王条款不说,去到签合同的地方连水都没人倒,想喝水还得请工作人员给个纸杯。这虽是个小事,却看出开发商对业主、对客户的一个心态。
       业界的一些朋友也说,楼市红火了,开发商的耐心没有以前好了,服务也大打折扣。感觉明显去到有些售楼处,销售员不仅爱理不理,多了解点东西,销售人员就开始不耐烦,这些举动令人失望。
       是什么原因导致服务质量及服务意识的下降?按理说,市场经济环境下,顾客就是“上帝”,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服务质量及服务意识只能是提高不能削弱。有人把这种现象归结为楼市太好效应,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楼盘好卖,忙不过来,从而忽略了这种意识;另一方面,与少数开发商的“牛”气也存在联系。不论是哪种情况,有关专家指出,良好的服务是建立消费者信任的最好保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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