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改组体现“民生”至上


十一届全国人代会上,国务院建议把建设部改组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名称改了,职能也随之而变。 首先,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把“住房”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问题,直接作为部门的主要调控、管理职责并在部门名称上明示,是一个突破;尤其自2004年房价、土地、房贷、税收等一系列调控,仍然没有根治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局面,国务院及建设部等时有责任的。中国人讲究“衣食住行”,绝大多数中国人已经逐步在迈向“小康”,除了衣食行的消费,住房投资、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国内称为全社会、全体老百姓讨揪心、热议、而又无奈的事情;国家这一举措,无疑是透露某种信号的。 其次,城乡统筹规划、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新农村建设。十六大以来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无论是中央政策、还是地方的操作,仅仅局限于试点、摸索阶段,如何统筹城乡建设,尤其解决九亿农民的“民生”---住房和公用设施问题,已经摆上国家的议事日程。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对城乡二元结构的冲击是巨大的,不仅未能缩小城乡差异,反而是大大加剧了这种差异,而这又与建设“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