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闭幕后的总理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温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直言,“如果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那么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
履行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为官者和政府天职;强调公平正义是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与最高目标;把推动公平正义作为政府的良心更是老百姓的企盼。品嚼总理的话,实在让人感动、激动和震动不已。如果每一级政府及其官员都能始终做到职责和道德的完美融合,天职与良心的紧密交织,那么老百姓的日子会更好,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呈现一片喜庆的和谐局面。
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离开发展谈公平只能是空中楼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制度保障,缺乏公平的发展只会导致社会畸形和矛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是实现更高水准公平正义的的物质条件,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又是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到位的法制、体制和机制保证。对于政府及其官员来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第一要务,是责无旁贷的天职,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则是最高追求,是不该泯灭的良心。这是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的共同要求。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和谐进步离不开发展经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也必须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升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在当今中国,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会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政府理所当然应该在这方面充当主要角色,这也是温总理所说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所要考虑的就应该是怎样尽到自己的职责,像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如温家宝总理提醒的那样,“我和我在座的同事们都懂得一个道理: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因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
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当做“天职”,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有了这样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就会始终将群众的安危冷暖记在心上,做一切工作都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支持不支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现实中有些官员做工作要看上级领导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甚至说话都要看上级领导的脸色,根本不管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有的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行贿受贿,贪赃枉法,中饱私囊。对于这些“天职”意识缺乏的官员,应该坚决地将之拉下马,甚至送上“断头台”。
社会发展了,民生改善了,还要有公平正义来保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所谓公平正义,正如温总理说的,“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这也是最近几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问题之一,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当然中国也不例外,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让人们看到了国家更加注重民生的政策取向。但是诚如温总理所说,未来的5年是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我们充满机遇和希望,但也面临着困难和艰险。因此,作为政府,再度强调公平正义确有必要。各级政府应当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当作自己的主要任务和道义责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提供制度保证。
温总理说,为了国家的富强,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让人们幸福快乐地过得更好,为了让孩子们上好学,为了使我们的民族在世界赢得应有的尊严,我愿献出我的全部心血和精力。总理的这番话,是说给记者听的,更是说给我们各级政府官员听的。每一名人民公仆都应该抬起自己的手,放在胸口上,问一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尽到了天职?做事有没有凭了良心?唯有如此,才是国之荣、民之幸。
履行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为官者和政府天职;强调公平正义是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与最高目标;把推动公平正义作为政府的良心更是老百姓的企盼。品嚼总理的话,实在让人感动、激动和震动不已。如果每一级政府及其官员都能始终做到职责和道德的完美融合,天职与良心的紧密交织,那么老百姓的日子会更好,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呈现一片喜庆的和谐局面。
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离开发展谈公平只能是空中楼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制度保障,缺乏公平的发展只会导致社会畸形和矛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是实现更高水准公平正义的的物质条件,而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又是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到位的法制、体制和机制保证。对于政府及其官员来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第一要务,是责无旁贷的天职,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则是最高追求,是不该泯灭的良心。这是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的共同要求。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和谐进步离不开发展经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也必须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升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在当今中国,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会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政府理所当然应该在这方面充当主要角色,这也是温总理所说的“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是政府的天职”。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所要考虑的就应该是怎样尽到自己的职责,像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如温家宝总理提醒的那样,“我和我在座的同事们都懂得一个道理: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因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
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当做“天职”,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有了这样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就会始终将群众的安危冷暖记在心上,做一切工作都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支持不支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现实中有些官员做工作要看上级领导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甚至说话都要看上级领导的脸色,根本不管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有的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行贿受贿,贪赃枉法,中饱私囊。对于这些“天职”意识缺乏的官员,应该坚决地将之拉下马,甚至送上“断头台”。
社会发展了,民生改善了,还要有公平正义来保证,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所谓公平正义,正如温总理说的,“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一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自由平等的条件下,为每一个人创造全面发展的机会。”这也是最近几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问题之一,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正义则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公平正义是每一个现代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机会和过程的公平。当然中国也不例外,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让人们看到了国家更加注重民生的政策取向。但是诚如温总理所说,未来的5年是中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我们充满机遇和希望,但也面临着困难和艰险。因此,作为政府,再度强调公平正义确有必要。各级政府应当把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当作自己的主要任务和道义责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提供制度保证。
温总理说,为了国家的富强,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让人们幸福快乐地过得更好,为了让孩子们上好学,为了使我们的民族在世界赢得应有的尊严,我愿献出我的全部心血和精力。总理的这番话,是说给记者听的,更是说给我们各级政府官员听的。每一名人民公仆都应该抬起自己的手,放在胸口上,问一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尽到了天职?做事有没有凭了良心?唯有如此,才是国之荣、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