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实名制问题》


《关于网络实名制问题

 

今年,网络实名制问题讨论得很热烈,《价值中国》网编辑让我发表看法,我写了下面这段话。

我赞同网络实名制,我在网上发表的文章与观点全部都是实名发表的,所有的博客、网站都是实名申请的。发表的文章与观点,在网络上有赞扬的,也有批评的,也遇到过恶意攻击的,许多文章也被非法转载。

要找到一条网络实名与保护个人隐私相结合的路。在建立网络实名制的同时,应当通过立法,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立法,明确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范围、权力边界、执法限度、执法要求、法律责任和制裁标准。明确严重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予以刑事制裁。在民事责任中,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权利义务、责任人、义务范围与连带责任范围,明确权益受到侵害的个人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赔偿之诉,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划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等。

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具体问题,应当研究,应当参考外国的许多做法。至少,网络实名制还是应当允许化名发表的,但这种化名发表是能够找到本原的。网络实名制许多具体的法律责任与制度设计还需要研究,找到一条发展和规范相结合的路。

网络实名制的确可以避免许多恶意的人身伤害、名誉伤害行为,可以避免许多迷信、黄色、有害于社会与儿童的内容的传播,但是,实行网络实名制是条件的,必须有一个比较宽松的、言论自由的政治氛围,有一个不浮躁、有信用、有道德的社会环境,对此,我们目前还有距离,因此,网络实名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实行网络实名制不能看成绝对的理想化的东西,也不能把现行的非网络实名制看得一无是处,我们从历史走来,将走向未来,历史链条是不能隔断的,没有网络非实名制的存在,就没有网络发展的今天,也就没有今天社会大众信息化程度大提高与市民社会观念的大增强,渐渐地,当网络非实名制开始阻碍网络、信息化社会继续前进的时候,那么,就应当改革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