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重庆成为中国的第四个直辖市,也是西部地区惟一的直辖市。重庆开始成为西部地区发展的桥头堡。199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确定了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思路和战略重点。从而为包括重庆在内的西部地区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问题在认识上的新突破。这为包括重庆在内的西部地区破除发展误区、创新发展方式指明了前进方向。2007年中央决定在重庆和成都地区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表明中央有意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动中国西部特别是重庆地区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过去十年,重庆实现有史以来的大发展,正是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才取得的。这充分说明中央对于重庆寄予了深切厚望。可以预见,中央对重庆的支持还将继续,重庆的大发展仍将持续。同时,重庆在为千载难逢的机遇而欢庆之时,也必须注意到肩负的历史重任和自身的发展难度。重庆是西部改革发展的排头兵,肩负着发展自己、辐射西部的历史性重任。责任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重庆还面临着城乡发展差异显著、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的发展现状。而实现这一现状的根本转变,难度不容小视。不过总的看来,困难和挑战是暂时的和可克服的。它们终究不能阻挡重庆发展的大趋势。
在新的历史时期,重庆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上下功夫。这既是中央赋予重庆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促成重庆腾飞的关键课题。根据中央相关精神,结合重庆城乡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当前重庆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两件事:
一、解放思想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亦无尽头。重庆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必然地离不开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无处不有,无时不有。它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始终和各个环节。
解放思想不是空想、乱想和瞎想。它应以现实为依据,以发展为准绳。凡依托于现实、有利于发展的思想,应大力鼓励和提倡;凡脱离于现实、不利于发展的思想,则应加以反对和限制。在重庆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解放思想,意味着首先必须认真了解重庆城乡发展现状,正确认识这个现状;其次,在吸收借鉴优秀的历史经验和先进的外部经验基础上,努力探索出具有重庆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和道路;再次,要求重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具备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敢于破除各种旧观念、旧习俗、旧做法的勇气以及想干事业、敢干事业和干成事业的精神。
在重庆统筹城乡发展中解放思想,这样几个观念应当值得注意:
(一)大开放观。经济建设仍是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中心任务。要统筹重庆城乡经济发展,就必须放眼国际国内两个世界,敞开大门搞建设、谋发展。要利用重庆在西部的独特优势,谋求“两个开放”。首先是对外开放,即借助重庆自身独特的政策、地理、资源、文化等优势,大力吸收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为重庆的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其次是对内开放,就是指重庆还要注重对东部沿海、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其他地区的开放,努力实现重庆与其他各地区在产业、资源、市场、人力等发展要素的有效配置。
(二)大城乡观。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在观念上破除旧的城乡观,树立城乡一体化的新观念。长期以来,重庆发展呈现出城区迅速发展、农村发展缓慢甚至停滞的状况。这使得人们将目光纷纷投向重庆各大中小城市,将个人的前途和命运都寄托于其上;而农村的发展需求日益被人们所轻视和忽略。从而致使人们在观念上逐步形成在城市里大有可为、在农村里则碌碌无为的固有观念。重庆在新时期要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在改变人们固有观念上狠下功夫。观念更新非一日之功。要努力通过理论、政策、事实等方式引导人们的目光回归农村,并逐步确立农村大有可为,农村也能打造新天地、创造大业绩等新型观念。
(三)大统筹观。重庆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重庆在统筹城乡发展中,不仅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任务,而且还要统筹城乡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不仅要统筹协调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还要统筹协调城市之间、农村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不仅要统筹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还要统筹处理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可承受力之间的关系。
(四)大人才观。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实现重庆统筹发展的第一资源。它是重庆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也是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重庆要吸引、培养和利用人才,必须树立新型的大人才观:要树立人才存在于群众之中,人人都可以成才的“大众人才观”;要将是否能为重庆统筹城乡发展作贡献、是否能在重庆统筹城乡发展实践中创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要树立人才不仅要重引进、重利用,更要重培养、重开发的“可持续人才观”。
二、制度创新
创新是当代中国的时代精神。它是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当代中国走向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已为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的实践所证明。实践永不停止,创新永不停止。新时期中国要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仍必须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创新。
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由于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且对实践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故而实现制度创新对于改革发展的实践至关重要。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改革发展实践就会受到极大制约,甚至被迫停顿。
重庆要实现统筹城乡发展,也必须大力进行制度创新。这既是重庆改革发展实践的要求,也是重庆现有某些制度存在不适应甚至阻碍改革发展的现状所致。重庆在统筹城乡发展中进行制度创新,应有几个个主要的着力点:
(一)户籍制度创新。
现行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是适应当时计划经济体制需要的一种制度设计,曾发挥了较为重要的历史作用。其根本特征是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随着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推行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制度设计的弊端开始显现。它与新形势、新体制已不相融合,甚至彼此对立和矛盾。如它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加剧了城乡割裂,阻碍了城乡统筹,加剧了社会分化等等。从而进行户籍制度创新已经迫在眉睫。
重庆现行户籍制度亦是如此,其弊端亦对重庆发展造成重大损害。作为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地,重庆有条件、有责任推动这一制度的创新。这就要求重庆要大胆打破现行户籍制度之藩篱,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探索一条适合城乡一体化道路的新型户籍制度。
(二)土地制度创新。
土地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经济制度。现行土地制度采取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办法。它在改革开放初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现了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巨大进步。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现行土地制度也逐渐显现出它的弊端:其一,关于所有权。现行土地制度坚持土地公有制,实行国家和集体二元所有。由于政府的公权性,土地资源的国家所有实质上已变成为各级政府所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实际扮演着“经济人”的角色。经济人政府的政治权力和公有土地资本的经济权力一旦结盟,社会就无法形成土地资本的经济权力、政府的政治权力和社会多数人的民主权力的相对均衡,从而不得不放纵土地资本对公平的破坏,并导致严重的政府和市场双失灵。其二,关于使用权。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质是承认小农分散生产经营的现实性。这与当时中国落后的农村社会生产力是相适应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的建立和完善,其集约化、规模化和社会化生产的要求与现实的小农分散生产经营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从而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在发展,另一方面也由于农民发家致富的愿望难以满足,生产积极性也受到了严重挫伤。
重庆是一个兼具大城市和大农村双重特征的地区。经过长期积累,大城市发展已初具规模,大农村发展仍道路漫长。重庆要统筹城乡发展,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农村的发展。而实现农村发展,必须再次充分解放农村生产力。再次解放农村生产力,仍需在土地制度上做文章。重庆作为新时期农村综合改革的先锋,可尝试首先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有效消除阻碍农村发展的根本性制度因素,使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市场经济大生产环境下得以合理配置。同时,还必须努力探索城市土地制度创新之路,使城市土地朝向综合功能而非单纯的经济功能迈进。
(三)政府制度创新
当代中国改革具有民间和政府双向互动的特征,即改革的发源地往往在民间,而改革的推动力则常常在政府。这其中,政府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民间发源的改革创举需政府认可方能进一步推进;政府根据发展的需要,就某些改革予以政策、法律等手段支持,从而强力推动这些改革的深入进行。可见,中国改革发展离不开中国政府的支持。
政府运行需要制度作保障。良好的政府制度有利于政府高效、快捷地运转,从而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反之,则最终会阻碍经济社会事业的前进。总的来说,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政府制度与新的经济基础是基本相适应的,并且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历史性大发展。但是,社会生产力在不断进步,经济基础也在不断完善,政治上层建筑亦需顺时应势。进入新的三十年,中国改革发展的重点之一就是政治体制改革,其中包含了政府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问题。
重庆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它不仅对生产力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还要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也作出适时的调整和变革。进行政府制度创新正是题中之义。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一套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体制机制。如可考虑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委员会制度,即在市级层面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咨询、执行和监管委员会制度;在执行委员会之下,设立统筹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具体事务委员会。各委员会不单设机构和组成人员,而是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各个机构、部门与人员的力量,就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问题进行群策群力。
关于重庆统筹城乡发展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加以注意,本文就不再一一加以讨论。
机遇前所未有,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过去十年,重庆实现有史以来的大发展,正是在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才取得的。这充分说明中央对于重庆寄予了深切厚望。可以预见,中央对重庆的支持还将继续,重庆的大发展仍将持续。同时,重庆在为千载难逢的机遇而欢庆之时,也必须注意到肩负的历史重任和自身的发展难度。重庆是西部改革发展的排头兵,肩负着发展自己、辐射西部的历史性重任。责任十分重大,任务十分艰巨。重庆还面临着城乡发展差异显著、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的发展现状。而实现这一现状的根本转变,难度不容小视。不过总的看来,困难和挑战是暂时的和可克服的。它们终究不能阻挡重庆发展的大趋势。
在新的历史时期,重庆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力在统筹城乡发展上下功夫。这既是中央赋予重庆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促成重庆腾飞的关键课题。根据中央相关精神,结合重庆城乡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当前重庆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两件事:
一、解放思想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亦无尽头。重庆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必然地离不开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无处不有,无时不有。它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始终和各个环节。
解放思想不是空想、乱想和瞎想。它应以现实为依据,以发展为准绳。凡依托于现实、有利于发展的思想,应大力鼓励和提倡;凡脱离于现实、不利于发展的思想,则应加以反对和限制。在重庆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解放思想,意味着首先必须认真了解重庆城乡发展现状,正确认识这个现状;其次,在吸收借鉴优秀的历史经验和先进的外部经验基础上,努力探索出具有重庆特色的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和道路;再次,要求重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具备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敢于破除各种旧观念、旧习俗、旧做法的勇气以及想干事业、敢干事业和干成事业的精神。
在重庆统筹城乡发展中解放思想,这样几个观念应当值得注意:
(一)大开放观。经济建设仍是重庆统筹城乡发展的中心任务。要统筹重庆城乡经济发展,就必须放眼国际国内两个世界,敞开大门搞建设、谋发展。要利用重庆在西部的独特优势,谋求“两个开放”。首先是对外开放,即借助重庆自身独特的政策、地理、资源、文化等优势,大力吸收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为重庆的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其次是对内开放,就是指重庆还要注重对东部沿海、中部地区以及西部其他地区的开放,努力实现重庆与其他各地区在产业、资源、市场、人力等发展要素的有效配置。
(二)大城乡观。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在观念上破除旧的城乡观,树立城乡一体化的新观念。长期以来,重庆发展呈现出城区迅速发展、农村发展缓慢甚至停滞的状况。这使得人们将目光纷纷投向重庆各大中小城市,将个人的前途和命运都寄托于其上;而农村的发展需求日益被人们所轻视和忽略。从而致使人们在观念上逐步形成在城市里大有可为、在农村里则碌碌无为的固有观念。重庆在新时期要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在改变人们固有观念上狠下功夫。观念更新非一日之功。要努力通过理论、政策、事实等方式引导人们的目光回归农村,并逐步确立农村大有可为,农村也能打造新天地、创造大业绩等新型观念。
(三)大统筹观。重庆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重庆在统筹城乡发展中,不仅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任务,而且还要统筹城乡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不仅要统筹协调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还要统筹协调城市之间、农村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不仅要统筹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还要统筹处理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可承受力之间的关系。
(四)大人才观。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实现重庆统筹发展的第一资源。它是重庆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和传播者,也是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重庆要吸引、培养和利用人才,必须树立新型的大人才观:要树立人才存在于群众之中,人人都可以成才的“大众人才观”;要将是否能为重庆统筹城乡发展作贡献、是否能在重庆统筹城乡发展实践中创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重要标准;要树立人才不仅要重引进、重利用,更要重培养、重开发的“可持续人才观”。
二、制度创新
创新是当代中国的时代精神。它是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当代中国走向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这已为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的实践所证明。实践永不停止,创新永不停止。新时期中国要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仍必须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创新。
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由于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且对实践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故而实现制度创新对于改革发展的实践至关重要。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改革发展实践就会受到极大制约,甚至被迫停顿。
重庆要实现统筹城乡发展,也必须大力进行制度创新。这既是重庆改革发展实践的要求,也是重庆现有某些制度存在不适应甚至阻碍改革发展的现状所致。重庆在统筹城乡发展中进行制度创新,应有几个个主要的着力点:
(一)户籍制度创新。
现行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它是适应当时计划经济体制需要的一种制度设计,曾发挥了较为重要的历史作用。其根本特征是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随着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推行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制度设计的弊端开始显现。它与新形势、新体制已不相融合,甚至彼此对立和矛盾。如它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加剧了城乡割裂,阻碍了城乡统筹,加剧了社会分化等等。从而进行户籍制度创新已经迫在眉睫。
重庆现行户籍制度亦是如此,其弊端亦对重庆发展造成重大损害。作为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地,重庆有条件、有责任推动这一制度的创新。这就要求重庆要大胆打破现行户籍制度之藩篱,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探索一条适合城乡一体化道路的新型户籍制度。
(二)土地制度创新。
土地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经济制度。现行土地制度采取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办法。它在改革开放初期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现了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巨大进步。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现行土地制度也逐渐显现出它的弊端:其一,关于所有权。现行土地制度坚持土地公有制,实行国家和集体二元所有。由于政府的公权性,土地资源的国家所有实质上已变成为各级政府所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实际扮演着“经济人”的角色。经济人政府的政治权力和公有土地资本的经济权力一旦结盟,社会就无法形成土地资本的经济权力、政府的政治权力和社会多数人的民主权力的相对均衡,从而不得不放纵土地资本对公平的破坏,并导致严重的政府和市场双失灵。其二,关于使用权。现行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质是承认小农分散生产经营的现实性。这与当时中国落后的农村社会生产力是相适应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的建立和完善,其集约化、规模化和社会化生产的要求与现实的小农分散生产经营产生了巨大的矛盾。从而一方面制约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在发展,另一方面也由于农民发家致富的愿望难以满足,生产积极性也受到了严重挫伤。
重庆是一个兼具大城市和大农村双重特征的地区。经过长期积累,大城市发展已初具规模,大农村发展仍道路漫长。重庆要统筹城乡发展,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农村的发展。而实现农村发展,必须再次充分解放农村生产力。再次解放农村生产力,仍需在土地制度上做文章。重庆作为新时期农村综合改革的先锋,可尝试首先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有效消除阻碍农村发展的根本性制度因素,使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市场经济大生产环境下得以合理配置。同时,还必须努力探索城市土地制度创新之路,使城市土地朝向综合功能而非单纯的经济功能迈进。
(三)政府制度创新
当代中国改革具有民间和政府双向互动的特征,即改革的发源地往往在民间,而改革的推动力则常常在政府。这其中,政府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民间发源的改革创举需政府认可方能进一步推进;政府根据发展的需要,就某些改革予以政策、法律等手段支持,从而强力推动这些改革的深入进行。可见,中国改革发展离不开中国政府的支持。
政府运行需要制度作保障。良好的政府制度有利于政府高效、快捷地运转,从而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反之,则最终会阻碍经济社会事业的前进。总的来说,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政府制度与新的经济基础是基本相适应的,并且有力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历史性大发展。但是,社会生产力在不断进步,经济基础也在不断完善,政治上层建筑亦需顺时应势。进入新的三十年,中国改革发展的重点之一就是政治体制改革,其中包含了政府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问题。
重庆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它不仅对生产力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还要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也作出适时的调整和变革。进行政府制度创新正是题中之义。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一套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体制机制。如可考虑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委员会制度,即在市级层面设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决策、咨询、执行和监管委员会制度;在执行委员会之下,设立统筹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具体事务委员会。各委员会不单设机构和组成人员,而是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各个机构、部门与人员的力量,就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问题进行群策群力。
关于重庆统筹城乡发展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加以注意,本文就不再一一加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