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山东省要求某些高校的职称改革要把处级岗位和教授岗位分开,二者不可兼得。这一消息在普通教师看来,似乎是利好消息。
但就看学校如何操作了。改革中既得利益者总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么多的处级干部,有许多是不愿放弃教授职称的。得罪了这么多的处级干部事情也不好办。
那么学校有没有可能进行内部操作?例如,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对于双肩挑者,可以在向上级部门报告时说这些人是教授岗位,享受教授待遇。在校内则仍旧按原来的行政级别,两全其美。然而,这实际上就是换汤不换药的改革。
因为行政岗位也只能在校内起到作用。
那么按学科设岗,行吗?一个学科须有一个教授岗,不管它是否是学校的重点学科。有些边缘学科的教师长期坚守那一岗位也属不易,谁不愿意,也让他在一岗位上坚持教学十年看看。科研投入不如别的院系,教学中学生也看轻这些学科。如果这些教师到相应的看重这一学科的院校,他的处境决不是今天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