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单位的改革:笔者建议要慎重从事


  如今,西部省份的一些难以解决的领域也进行到了改革的关键时刻。比如文化厅、包括文化厅下属的图书馆、省报、包括省报下属的子报、出版社、展览馆(亦属文化厅下属)、文联(有的地方),等等。

  长期以来吃大锅饭的单位,正面临着势如破竹的改革(改制)。

  比起南方和发达地区省份,这些地方的改革的动作不能不说过于缓慢,似乎与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有些不协调。这些单位(有些属于事业单位,有些属于转企,有的属于群众团体)里的干部职工,绝大多数都盼望着早些时日改革。他们已经越来越不满足现状--死气沉沉(一如死水),缺乏奖励制度,缺乏市场竞争力,凡事按部就班,某些地方还官架子十足。这对于今天的中国人,几乎已经成为一种羞耻。

  改革是正确的,改制是必要的。然而笔者有一种担心:改制之后,这些单位的社会责任会不会丧失?因为国家对文化宣传出版从来都没有放弃统管。

  我国的言论领域是非常复杂的,真可以说一旦破堤,不可收拾。中国人太多了,人一多,事情就多,也难为了上面的领导。可是,不改又不行。应该怎么办呢?

  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部分放开,总体掌控。所谓部门放开,是指经营;所谓总体掌控,是指干部。党对这些部门单位的干部的掌控权不能不拥有。

  二、个例经营,宏观调控。所谓个例经营,是指这些众叛亲离和单位的一部分经营权交由这些单位和部门负责,比如说生产和销售可以完全放手;所谓宏观调控,是说这些部门和单位的组织结构必须符合我国对岗位认定的规则。

  三、新老分开,政策灵活。所谓新老分开,是指对一些在这些部门和单位工作以几十年的老同志的安排方面应该采取宽松而实际的办法,而对于一些新同志可以有别于老同志。这就是个政策灵活的问题,也可以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

  四、健全机制,注重监督。我们的体制和机制一旦健全,监督机制自然就顺理成章。这应该是有着无数的例证。凡是滋生腐败的地方,监督机制必然存在很大的漏洞。

     以上,是笔者的一点不成熟的建议。目的是提醒决策者在进行这些部门和单位的改制或改革时要慎重从事,不可一刀切,不可统而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