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政治协商就得让人说话


  报载,在全国政协的小组讨论会上,一位女委员对全国政协委员张茵的提案提出了异议。张茵的提案是:取消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降低富人税负和对企业进口节能环保设备给予免税优惠。这位女委员认为,张茵的三项提案如果被接受则会使“她本人”受益。因此,“不可以这么做”,“你的话语就不能只代表你所处的利益集团”。

  十一届全国人大开幕前夕,我们在欢呼农民工终于有了自己的代表时,所持的理由之一就是要让农民工自己的代表为自己的这个阶层说话,并认为这才是“民主的真谛”。按照这个逻辑,“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为自己这个阶层说话,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因此,应该指出,这位教育界“女委员”情绪激动的指责好像并无道理。

  张茵提案会不会被采纳和张茵该不该提出这样的提案,应该是两回事。张茵是政协委员,而政协的全名好像是“政治协商会议”。查询资料获知:所谓政治协商,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按现代管理学和领导科学的理论,在决策之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又提出要解放思想,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当我们党提出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时,“最广大人民”已经分成了十大社会阶层,而且各阶层的利益并非总是一致甚至有时是冲突的。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三个代表”思想中所体现的执政党理念。

  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是一个理性的社会,其标志就是能够在有关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的决策上能够做到“协商一致”。“民主”的深刻内涵远远超出投票选举、举手表决等形式(当然这也很重要),其本质应该是利益的诉求,当各阶层都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桌面上,然后再进行对话、沟通、协商,或许还有博弈和妥协,这才是现代政治民主的真谛。这是对农民工代表的期望,也应该是对“女富豪委员”的要求。

  “女委员”引用了贾庆林报告中的一段话来作为其指责他人的“理论根据”,但从媒体报道看,似乎是她误读了报告的精神。报告中这段话的第一句就是“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人士”,“女委员”没有好好琢磨这句话的含义。这里和下文中再三提到的“群众”中难道不包括“新社会阶层”,亦即她眼中的“富人”吗?

  就张茵的提案看,起码是想“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符合“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国家是否“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则可以讨论。“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似乎张茵是在为自己争利,但至少说明了她还有一个“月薪”的概念。有研究表明,很多富豪是把自己的一切花销都直接计入生产成本的,“最高累进税率”高低根本就与其无关。应该45%还是30%,至少张茵是有权利表达自己意见,这与宗委员说个税起征点应该是5000元一样,都是利益的表达。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虽然已经立法,但听听她的理由其实也无妨,这总比那些闷头玩“全体辞职”游戏的更正大光明些。最关键的问题是,并不能因为提案涉及其本人的利益就取消其发言权,“女委员”的激愤虽然很无私,但可能却并不是“政治协商”的本意。

  也许本文一经发表会招骂,不过,就算响应茅老前辈的号召,帮富人说一次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