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我在美联储监管银行>> 作者卢菁
误点1. 美联储是储备银行,不是中央银行
美联储即为美国的中央银行,它依据美国国会于1913年制定的《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而建立,其目标是为美国提供一个更安全、灵活和稳定的货币和金融体系。尽管现在美联储所涉及的领域,已大大超过原先预定的范畴,但这个总体目标至今未变。
为什么实质上的中央银行不称为中央银行,或者像英国、法国和日本的中央银行一样称为英国银行、法国银行和日本银行,而叫作联邦储备银行呢?这背后有许多来历,事实上,美联储也不是美国第一个中央银行,而是第三个中央银行。前两个分别称为美国第一银行(The First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和美国第二银行(The Second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第一银行 (1791—1811年)
美国第一银行建立于1791年,总部设在费城,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当时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和伴随而来的人们对纸币的不信任。第一银行在当时说来是美国最大的公司机构(corporation),有70%的股份掌握在外国人手里。第一银行在金融界里运作,无疑受到大银行和货币利益集团的影响和操纵。这对当时仍以农业为生的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心理上难以接受。美国是一个以联邦宪制建国的国家,向来崇尚地方自制、中央分权,老百姓根深蒂固地对中央集权存有敌意和怀疑,更何况是一个受大资本财团操纵的、权力范围可以涉及每个人利益的中央银行。而且,第一银行的货币利率政策又令当时仍以农耕为主的美国社会难以确认和理解。所以,到了1811年,第一银行20年的执照到期,国会也便没有续延。
美国第二银行 (1816—1836年)
美国第二银行建立于1816年。同样地,它的职责和功能受到很大质疑和挑战,最大的问题是中央和地方应该分担多少职责,享有多少权利。到了1836年第二银行20年执照到期,以一票之差,国会也没有续延。接下来便是美国近乎80年没有中央银行干涉的自由银行时代(The Free Banking Era)。
自由银行时代 (1836—1913年)
自由银行时代虽然自由,但整个经济却时常笼罩在银行连锁性倒闭的恐慌中。当一个银行倒闭或资金周转不灵,不能兑现存款者提款的要求时,其他银行的存款者便心起恐慌,生怕自己的存款也同样会一去不复返,便纷纷前往各自银行兑现,导致挤兑风潮。而银行是奉行借短贷长政策—— 将存款者的短期存款贷给公司和企业的长期项目。存款者的蜂拥而上,势必导致它们一时间资金短缺,到了招架不住的时候,就只能宣布倒闭破产。
银行的连锁倒闭又进而影响到经济的各个领域:银行向公司企业的催款要债,或不提供信贷,或不追加投资,都阻碍各个经济部门的顺利运转,最后导致整个经济的萧条和危机。
1893年,美国发生自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萧条,最后通过摩根大财团的介入和注资才得以缓解。1907年发生一次更为严重的银行恐慌,摩根财团又被请出干预,稳定民心以避免灾难性的经济危机的发生。到了这个时候,大多数美国人意识到银行系统需要改革,美国需要一个中央银行机构来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角色,来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提供可伸缩的货币信贷,以维持资金周转的顺利运行,确保银行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现在的美国中央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1913年至今)
经过几年的酝酿筹备、激烈辩论和反复修改,《联邦储备法》终于在1913年出台,通过国会批准,由总统签署生效,正式载入法规史册。依据这项法案建立起来的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即是美国的中央银行,但却是带有强烈地方性和私营性的中央银行。它有很多独特的组织结构,使它有别于纯粹的政府机构,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它同政府部门的独立性(下一小节“误点2”中有具体介绍)。它不称自己为中央银行或者是国家银行,是为了避免“中央”或“国家”字眼的触目惊心,让人联想起政府的集中、垄断和控制。它在建立之初,并不以建立一个现在意义上的中央银行为理想或楷模,而是为了解决银行连锁倒闭和金融恐慌的问题。它要求所有会员银行都必须在美联储系统储备资金,数额为它们所接受的存款金额的10%~15%不等,以防备银行挤兑。联邦储备系统的名称,也由此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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