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媒体敬畏媒体守护媒体
——惊闻胡乔木子女致《财经》杂志公开信
最近接连看到两种不同版本的《胡乔木子女致〈财经〉杂志公开信》,一为进步传媒《财经》杂志发于2008-03-06 10:01,见于http://www.caijing.com.cn/reform/ggzyy/2008-03-06/51086.shtml;一为进步学者汪丁丁所发于博客,时间是2008-04-01 09:33:06,见于http://vip.bokee.com/20080401502622.html。不知是何道理,明明后者晚出,却丧失了理应与前者保持一致的完整性,且汪丁丁还是《财经》专栏作家。
透过这两封不同的公开信,我们隐隐感到,尊重媒体,敬畏媒体,守护媒体,远未达到像守护、敬畏、尊重法院的司法权、议会的议事权、行政的执行权一样的高度,那么只能让人感到此举距文明中国、和谐中国还有相当的距离。
公众该和媒体保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不容回避。
在马寅初先生被非学术力量赶到社会的边缘,困顿、挣扎难以为继的时候,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黎明曙光咋现,一名记者前来采访,家属和马老提出了新闻采访以外的要求,最后通过记者的反映实现了这个诉求,马老不久重获翻身。这个事件再清楚不过的说明,任何人无论是英雄或圣人所能承受的压力都是极其有限的,超过了这个限度,人们会发现圣女贞德等几乎所有圣贤光环上的黑洞,足以崩塌所有的英雄崇拜。
真相从来不是孤立的,当人们的利益确切说是权利更确切说是与权力的边界不明时,真相一定会被遮蔽。极受尊敬的两位民主党派领袖的二代子女中之一者,也曾面对一位作家直笔其先考的困境。更多的是,遗属回避、隐藏对先人不利的事实材料,当作家或新闻记者因无法获取足够的材料执笔的作品问世时,遗属开始拿出独家资料鸡蛋里挑骨头,吹毛求疵。这还好说,更有甚者不惜先人羽毛,以为真理在握,居高临下,以命令的口吻,对媒体提出苛刻的要求,甚至滥诉兴讼,以权势压人。岂不知在法治国家,任何人无权命令媒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倒是所谓“反面人物”比如“资本家”吴蕴初之女表现出可贵的敬畏媒体的品格,将一代“味精大王”吴蕴初所有资料倾囊提供给作家,不加干预,褒贬由人,千秋事自有千秋公论。
《胡乔木子女致〈财经〉杂志公开信》缘于于光远与胡乔木对于改革开放的贡献轩轾,这个问题已有定评,可以说地球人都知道。
关于商业权利或公权力对媒体的收买或控制,传播他们需要的新闻,另当别论,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但这种现象对于国家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是对言论自由和新闻基本原则的粗暴践踏,是真的诛心阉性,应坚决抵制!如果说立法、行政、司法只遵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媒体只遵从真相,真相面前人人平等。背此,将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