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在于赔偿机制的健全
中国政府最近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国家发展战略》,相关部门将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提倡立法保护,一般主要是要求制定各种立法文件,力图在立法上加以完善,但是,在实践中却实际上经常出现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例如作者就遇到这样的难题,我的毕业论文被某个网站私自转载而且还要求付费下载,但是,我打电话严正声明我的立场要求停止侵害,其只是同意在网站上删除我的论文,在仔细研讨此事件后,同事们劝我,从诉讼成本考虑只有放弃,反思这一事件,我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自己感觉中国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存在者很大的缺陷。仔细分析主要表现为:
一、 在立法体系上,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没有立足于实践,没有与民事法律相衔接,没有与民法的体系相结合。
二、 在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们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只是按照一般侵权法的原则进行处理,只是要求按照填平原则,赔偿相关损失,没有惩罚原则的要求,处罚只有行政罚款。
三、 这些处罚与赔偿原则对于因侵犯知识产权而获得的利益相比显得虚弱无力,另外,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主体的市场经济中的相关市场准入的惩罚基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