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请主席签名不值得提倡


在网上看到这样的消息:3月15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上午选举正式发放选票前,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现任职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部的奥运冠军杨扬,走到了胡锦涛和温家宝之间,凑上去要两人给自己签名。胡、温欣然应允,杨扬“喜滋滋地”回到了座位。

这个消息报道得很简单,另有一个消息要详细得多,也与“签名”有关,而且在很多媒体的渲染下,传为美谈。这个代表是谢木兰。3月17日15时36分,乘大会稍事休息之际,她拿着大会议程表想请胡主席签名,被工作人员劝阻。几分钟后,在国务委员、国防部部长梁光烈的照应下,谢终于走到主席身边,表达了自己的愿望。胡欣然为之签名,谢木兰回到自己的座位,将主席亲笔签名展示给周围的代表,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据说博联社博友、中国青年报图片总监贺延光就拍摄到了这一组照片。

这个消息美不美,要看怎么看。中国这一届领导人,素以亲民近人著称。在这两个近乎小插曲的人大故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温馨和感动,感受到这种上下同意众心一向的和谐氛围。话又说回来,有代表请你签名,你不理这位代表,这明显是不近人情,不合常理。但反回来想,如果这些代表们都跑去请主席签名,那主席还不忙得手发酸啊,毕竟有几千人啊。好就好在,只有这么几位代表,想到要找主席签名,好就好在,多数代表还是各就各位,否则会场真要乱套了。

大会闭幕后,谢木兰感慨万分地说,“村民们的心愿终于实现了,我盼望着早日回到家乡,让大家都来看看主席的亲笔签名。”谢代表作为余干县瑞洪镇镇郊村妇女主任,能够到全国人大会议上参政议政,不仅是她一个人的幸福,也是那整个村子的光荣。村民们终于实现的心愿,也是一种极其朴素的愿望,当然也是值得尊重的,体现了村民对国家领导人的爱戴之情。谢木兰不辱使命后,心情非常迫切,希望早日回到家乡去,向村民展示胡主席的签名。事实上,她当时就已"激动万分,热泪盈眶",一边展示给坐在一块的代表们看,一边擦拭着幸福的泪水。我们完全可以理解这位代表的心情。可是让我们想到的还有另外一层:我们的人大代表是来干啥的?

有人把这些人大会议上请主席签名的事视为“另类追星”,一则人民大会堂成了“追星场地”,级别前所未有。其二,主席成了“明星”,人大代表成了“粉丝”,档次空前。想来也的确如此,不“另类”的不会成为新闻,这成了新闻的一个很不成熟但又很普遍的“规矩”。在这里,我也想做点“另类”的思考:人大代表参加两会,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而且是集体行使最高权力。作为个体而言,根据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全国最重大的事情--包括选举国家主席--都是由全国人大代表来决定的。人大代表的这种权力是至高无上的。

谢木兰虽然来自最基层,但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她与其他所有代表都是平等的,都具有最高的权力和尊崇的身份。主席虽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但也是人大代表选出并授权的“公仆”。主席在当选后发表讲话,表示要“干干净净为人民工作”,充分展示了其“公仆”角色,这一表态引起海内外广泛反响。作为权力行使的主体,作为人大代表,谢木兰应该把履行自己职责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想着要在会上去索取一个签名,回到家乡去和人民分享这种喜悦。这种感情是可以理解的,是朴素的,是值得尊重的,我们反复强调这一点。但我们不能不指出,这样另类追星,与代表人民行使神圣权力的人大代表的身份的确也是很不相称的,是不能提倡的,是与会场秩序、人大宗旨和会议议程都是不相称的。以一个追星族的身份去对心目中的"明星"行使立法和监督权力,是很难正确行使的。人是有感情的,但作为人大代表,在人大会上,这种不该有的"尊崇"感情却是要不得的。有了这种感情,就可能失去独立的意识,失去了正确的判断,失去了公仆的身份,而"私仆"的意识或许倒会潜滋暗长,这才是值得忧虑的。

说到这里,怎么样的人大代表才是我们需要的人大代表?笔者略陈己见:

第一,我们需要的人大代表是真正代表人民的。现在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各阶层,来自各地区,来自各民族,充分体现了代表来源的广泛性。但是得区分一点:来自这个阶层不能就只代表这个阶层,来自这个民族不能就只代表这个民族,来自这个地区不能就代表这个地区,不能以狭隘的区划、族别、人际意识来取代自己的"代表"范围。

第二,我们需要的人大代表是能代人民立言的,是具有相当参政议政和行使权力的意识的。有无意识和意识是否清醒明确,相当重要。有的人大代表这种意识可能是不明确的,他也许没想到这是个行使权力的职务,而更多只是一种荣誉,一种身份,一种与众不同的社会角色。一个意识不到位的人大代表,是实践上是不可能做到名副其实的。

第三,我们需要的人大代表应该是具有参政议政和行使权力能力的人大代表。没有这种参政议政和行使权力的意识当然是不行的,但光有了这种美好和应当具备的意识,而没有这种相应的能力就相当重要。这毕竟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啊,人大代表毕竟是行使最高权力的人,毕竟是代表广大人民啊,缺乏相应能力如何能行呢?媒体在两会期间也有对一些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进行批评或回应,都让我们感受到一些歌星、影星、体育明星乃至某些行业的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实在是不合适的。不能因为你唱得好,演得好,跑得快,跳得高,就能够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人不可能一通百通,触类旁通,这个行业你干得很好,不等于你就是万能胶水,哪里都可以粘,不等于你就是万能钥匙,哪把锁都可以开,不是这样的。现代政治和国家大事,需要有相当议事能力和办事水平的人来做,而不需要有着某种光环的人来"通吃"。

总之,我对这两件签名的事,看法就是:感佩于主席亲民,尊重代表的爱戴情怀。但认为:在人大会上索取签名不可取,不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