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免门票为啥不算数?


  2008年3月28日,河南省八里沟景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里沟景区)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称,2008年3月23日至2008年4月5日向游客免费开放;3月29日,中国青年旅行社一营业部组织214名游客前往八里沟景区,却仍然被收取了8000多元的门票费用——承诺免门票为啥不算数?

  公告免门票现场却收费

  4月20日,中国青年旅行社一营业部负责人乔女士向本报投诉,八里沟景区在媒体发布公告,称在桃花节期间,即3月23日至4月5日向游客免费开放。

  “公告都发布了,咋能说收费就又收费了呢?”乔女士反映说,3月29日,他们组织了214人的团队,分乘6辆车前往八里沟景区,没想到,过检票口时,检票人员还是让他们正常购买门票才能进入景区,否则,一个游客也不能进入。

  “因为知道景区免票,我们就没有收游客的这项费用。那么多人被挡在景区外,多让人着急呀。”乔女士说,经过交涉,景区还是不同意游客免票进入景区,为了安抚游客,乔女士只好垫了8000多元钱,为214名游客购买了门票。

  随后,乔女士为此多次与八里沟景区协商,要求退还门票钱,并先后按照景区的要求,提供了购买门票的发票和214名游客的名单及联系电话。“他们提出返还我们门票,我不同意。”乔女士说,直至目前,八里沟景区还是不同意退还门票钱。

  管理出问题投诉正协调

  “他们确实买了门票,但我们公司没有得到一分钱。”4月20日下午,八里沟景区有关负责人魏平富告诉记者,景区曾与乔女士沟通多次,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之所以出现公告上称免费开放,而游客进入景区还需要购买门票,主要是因为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

  魏平富说,收费的是河南省八里沟景区管理服务公司,他们撬开保险柜拿出了发票,八里沟景区并没有收钱。他表示将尽快派人到郑州调查处理此事。

  那么,八里沟景区与河南省八里沟景区管理服务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二者之间出现了如此尖锐的矛盾?记者采访了河南省八里沟景区管理服务公司的负责人。

  “我们与景区的经营合同签订到2012年,但现在他们突然要中止合同。”该负责人说,在媒体上发布免费开放公告的是八里沟景区,河南省八里沟景区管理服务公司对此并不认可,河南省八里沟景区管理服务公司按照合同正常经营,对进入景区的游客按规定收取门票,开具发票也是正常经营,不存在违法情节。

  “他们公司的内部纠纷与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旅行社不应该为此付出代价。”乔女士说。据了解,除了乔女士之外,还有另外两家旅行社也遇到了类似情况。

  公告免费优惠应当兑现承诺

  “组团旅行社在广告规定的期间组团去八里沟风景区参加免票旅游,八里沟景区却没有兑现广告承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河南中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学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景区应当赔偿在此期间所有去该处旅游而又购买门票人员的损失,当然也应当赔偿组团旅行社的门票损失,“他们的内部问题只能内部解决,跟游客和组团社没有关系。”

  陈学政解释说,八里沟景区刊登的免费开放游览公告是一种优惠广告行为,这种优惠广告在民法上是广告主的单方承诺行为,单方承诺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并且不可撤销。单方承诺一旦作出,表意人必须履行,否则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