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怎能是侵权的理由


  

       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做《下一场网络侵权又该以谁的名义》,一语成谶,下一场侵权就是以性道德的名义。网络的江湖还真不太平,没过多久,来一场更轰轰烈烈的运动,高举的牌子上竟然写着“爱国”。

  这次没法不怀疑,以往的历次都是有人在运作了。希望政府不要真糊涂到认为拣了网络一个大便宜,可以和西方国家讨价还价。一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建立不起来,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关起门来自己闹腾也就算了,奥运期间,哪怕只有一个人在法国运动员驻地示威,北京奥运就会成为历史的丑闻。当初北京申办口号是:给我一个机会,我还世界一个奇迹。还真够让人开眼的,全国90%的人祸祸一家企业,不是奇迹又是什么?这些所谓爱国的人士早忘了当初申办多困难,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也许他们根本不在乎,或者就是成心祸祸北京奥运也未可知?

  抵制家乐福没有错,谁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家乐福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也早该抵制抵制了,外资企业因为血汗工厂也早该抵制抵制了,但是毕竟家乐福和奥运八竿子扯不上关系,传播谣言已经突破了法律的底线,不管以什么名义。

  中国是不是法制社会,哪里还用CNN造谣,人家话音刚落,我们生怕大家不信,现场演示一遍给人家看,更可耻的是某些媒体,没有一点社会责任,起哄造势,让持两种观点的人现场PK,为搏收视率连脸都不要了,道德暴力充斥荧屏和网络,这事还用讨论?宪法顶个球?法律连个球都顶不了了。

  正面的国际形象不是枪杆子里面出来的,这个教训上一辈人留给我们,恐怕还热乎着呢,刚打破封锁,吃上口饱饭,就全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