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与大部制改革
王杰律师
近年来,中央政府政令不通,宏观经济调控遭遇狙击,政府公共服务不足,大多数学者将这一切归咎于政府体制,并根据公共服务供求原理,提出了大部制改革的建议,大部制改革由此生成。
在大部制改革理论中,除了供求理论外,在构建大部制机制过程中,有学者尤其是法学家依据“三权分立”原则提出应当在在大部制内建立决策、监督与执行的权力制衡机制,这些建议的主观愿望是好的。但笔者认为,这些建议存在极大的错误,极可能造成政府资源浪费,导致政府行政效率的降低,同时也会扩大政府规模,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型,不利于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其一、“三权分立”理论讲的是国家权力机制,不是行政体制。在行政体制内部,权力授权和权力监督源于机构内部,而非外部。在内部人控制制度下,建立分权制衡制度,只会浪费政府资源,降低行政效率,建不建立和过去的制度效能没有什么区别。
其二、在行政体制内部建立分权制衡制度,将进一步导致国家监督弱化,降低立法机构的监督地位。
其三、在行政体制内部建立分权制衡制度,不利于精简机构,相反地会增加政府自身支出预算,挤占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形成新一轮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扩权。
其四、现行大部制改革不过是政府职能机构的合并与分立,属于政府管理权力重置,尚不能构成并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以国家权力机制改革为前提。
中央政府政令不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遭遇狙击,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政府职能转变困难,在笔者看来,形成的原因不外乎三点:第一、国家权力机制与市场经济机制错位,权力传导与约制机制失灵;第二、在市场利益驱动下,各级官员自利的腐败行为已形成吞噬机制,任何现存国家权力机制内部的局部改革都无法生成新机制;其三、长期以来,国内反腐力度的不足亦导致国内腐败前赴后继,权力寻租难以扼制,非法的收入储蓄导致国内储蓄居高不下,造成内需不足,信贷扩张旺盛,流动性泛滥,经济结构扭曲。
要破解当前面临的困局,必须实现国家权力机制与市场经济机制的合位,加速改革理论的完善与改革模型设计,同时还需要净化改革环境,加大强力反腐力度,根除腐败行为滋生形成的权力吞噬机制。没有后者的实现,任何改革将遭遇更大的阻力,甚至导致改革失败。只有“惩前”,才能够“毖后”。纵容过去,就没有未来,也就不可能实现“治病救人”,“前腐后继”将继续演化,直到颠覆改革。深化改革开放,没有全面反腐,清除异类的基础,就会陷入国家立法越多,法律实施执行效率越低的怪圈,法制不是距离国家生活越来越近,而是在远离我们的经济生活。这也是过去以及当前国内宏观与微观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之一。
在大部制内进行所谓的“三权分立”改革,说明国内经济学者以及那些著名的法学家还没有从根本上透彻理解“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渊源与内涵。
2009年不仅是世界经济最困难的一年,也是国内形势最严峻的一年,一体化设计的政经改革不能够再迟滞了,迟滞是危险的:拖泥带水的改革只能增大改革成本,甚至危及改革。
(作者单位:甘肃太平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