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推崇鲁迅。不过,今天还得引用他老人家的一个杂文。说的是一家子生了孩子,人去道贺。人人都在说这孩子如何聪明、将来如何有出息,而一人却说了句实话:“这孩子会死的”,结果给打了出去。鲁迅先生说,说这孩子如何聪明如何有出息,都是没着落的事,而说这孩子会死的,却是大实话。但是讲实话往往要付出代价,因此就这人自然就给人打出去了。前段时间,湖南审判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我看到一篇《郴州举城狂欢庆贺贪官倒台 官场7年畸变终结》的文章时,就曾断言:郴州官场三五年内又会发生畸变!
我虽去过湖南郴州,但对其了解有限。之所以敢如此武断,凭的就是我几十年来对中国官场规律的了解,凭的就是对郴州矿产资源有限的了解,不过我倒认为这已经算是有最好的调查、算是最有发言权了。
去年,国务院发出了通知,要求政府官员退出“参股”煤矿;到今年,国务院又发通知,同样是要求电力部门官员“退出参股”。。。虽然国务院明明知道,这些所谓“参股”,只是地方官员凭着手中的权力获得的“干股”而已。所谓“退股”,不过是对官员的一种既往不咎、还让其权力获得最后的“一次性回报”的妥协罢了。但是,与国务院良好的愿望相悖的是,即使如此,要他们真正退出所谓的“参股”,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我想,如果国务院还有兴趣,这样的“退股”通知还会不断地发下去,直到“退股”成为一个笑话、一个流行语、一句口头禅、一种潜规则。
作出这样的判断,是有其理论和实践依据的。只要存在巨大的利益,在没有驾驭能力的体制之下,权力就必然介入。当人民要从一个事业中大赚其钱,而这又需要官场首肯的情况下,官场的腐败就成了必然。
当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横行的时候,他的保护伞沈阳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就从此寄生了。当刘涌和其保护伞被清除后,刘涌的全部“业务”即被宋鹏飞、赵文刚的“沈阳贩毒集团”接手(这两人就是破刘涌案的“立功”人员),而且政府部门中此案的一些破案“有功人员”又成了他们的保护伞。去年(2007)宋鹏飞、赵文刚的“沈阳贩毒集团”遭遇了覆灭,可想而知,这巨大的利益空间也绝对不会形成空白,一张新的黑社会和伴生的保护伞又将形成。
黑道如此,白道亦然。当高速公路发展时期,施工工程形成的巨大利益空间,使全国各省交通厅长成为“高危人群”。据不完全统计,1997至2004年间,全国有10个省(区)就有15个交通厅厅长“落马”,厅以下干部“落马”者则更是不计其数。在河南竟然创造了连续“三代”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世界纪录。这种“前腐后继”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官场“现象”,“第一把手”、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等重要岗位,都曾成为各种“现象”的主角。其他如“59岁”、“30岁”现象更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十多年前,当时的政协主席李瑞环和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曾多次引用名言“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敲响警钟。值得庆幸的是,自从胡温当政之后,彻底废弃了政府对腐败姑息迁就甚至是参与的做法,切实履行了“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的承诺,在他们当政之后大批贪官受到了查处。
但遗憾的是,在对教训的总结上,则还是同样在回避体制的缺失,在对待腐败上同样还是处在“发现”、“处理”阶段。当这些“现象”,反复触及到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时,同样是遇事绕开走,遇话绕着说,王顾左右而言他:如其“上线”已经落马,就是就是该公仆一贯道德品质败坏,却被落马公仆“带病”提拔;而上线没“落马”的,则是这公仆“放弃思想改造”、“放弃了理想信念,成了金钱的俘虏”云云。因此,尽管体制问题成堆,却不愿对体制作任何改善和改进。
为了回避体制缺憾,为了拒绝政治改革,还不得不重新捡起文革时期“常在河边站,就是不湿鞋”的反自然精神作为号召。审批照样审批,“管理”照样管理,其实,不过就是落马贪官无法继续下去的工作了,换上新人“接替”他们履行“职责”而已。象这样拉开以巨额的经济利益来考验干部,把生杀与夺的矿产开发和管理权,强加到个别官员身上,还要求当矿主大发其财,官员自己却只能两手空空、两袖清风。这本来就无异于把一个正常的男子和一个赤裸的超级性感的美女空降荒岛,用以考验其定力一样,其本身就是一种超级荒唐、超级残忍和超级滑稽的游戏。
因此,尽管我对郴州了解有限,我却敢断言:只要不走向阳光执政,只要不把官员审批体制改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腐败就将永无杜绝之日。只要郴州还存在煤矿、铅锌矿、铜矿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随之带带来的巨大财富没有改变;只要郴州的管理体制,权力布局、行政审批方式没任何改变,“官场畸变”就将会这么永远延续下去。
郴州——这样一个肥水横流之地,腐败将伴随到永远。如果要有例外的话,那就只是腐败得更有水平,腐败得更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