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震区屋毁人亡仍须还贷 评论 8 views 价值中国 文化/社会 社会/民生 商业银行:震区屋毁人亡仍须还贷 商业银行:震区屋毁人亡仍须还贷 今天第一眼看到这条新闻时,心中的愤怒真是无法宣泄!国家规定银行是权利的主体,但我国公民难道不是权利的主体!为什么银行享有优先权?在国家公民权益受损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为什么不是对灾难抵抗力低的单体公民而是银行?一些专家还说什么“屋毁人亡仍须还贷”,这真是屁股决定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