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劳保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5、管理费: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16、总机构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7、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15、管理费: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16、总机构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7、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