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企所得税没有“大修理”概念,有“固定资产技术改造”与“修理费用”概念。
关于固定资产技术改造与修理费用的划分问题_——(86)财税字331号
(一)根据<合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十四条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而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使固定资产在原来基础上增添新的功能,增加了价值,延长使用年限.如对原机器设备进行改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扩建,改建,易地重建等等.上述支出均应作为资本支出,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修理费用支出,一般是指为了恢复固定资产原状或维持其原有效能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周期性的修理;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部拆卸,更换部分主要部件,配件;对窑,炉进行岁修或定期大修;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检修和局部翻修等支出,均可作为企业当期费用列支.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企所得税没有“大修理”概念,有“固定资产技术改造”与“修理费用”概念。
关于固定资产技术改造与修理费用的划分问题_——(86)财税字331号
(一)根据<合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十四条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是指企业为了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而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使固定资产在原来基础上增添新的功能,增加了价值,延长使用年限.如对原机器设备进行改装,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扩建,改建,易地重建等等.上述支出均应作为资本支出,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修理费用支出,一般是指为了恢复固定资产原状或维持其原有效能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周期性的修理;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进行全部拆卸,更换部分主要部件,配件;对窑,炉进行岁修或定期大修;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检修和局部翻修等支出,均可作为企业当期费用列支.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大修理费用可以来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各期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