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极大的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利益,由于某些条款的看一极其模糊,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说,有可能使无固定期变成了一纸空文,尤其是:第九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样的规定,几乎给了雇主任意解雇的理由......
草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14种情形下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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