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及对策探讨


当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及对策探讨

 

摘要:本文结合投资统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四大基本矛盾,从政绩考核压力、制度保障机制缺失以及统计指标的操作性障碍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存在的原因,并进一步提出了化解矛盾的对策:1、加强培训,进一步推进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2、加强部门协调,畅通信息渠道;3、精简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投资统计制度;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实施投资统计

关键词:投资统计  矛盾   对策

                      

     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是反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准确反映区域固定资产投资的全貌,对于各级政府制订科学的发展规划、确定准确的宏观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受原有的计划统计思维影响以及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困扰,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依然处于相对薄弱阶段,如何有效地解决当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改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提高统计的质量和水平,是当前广大统计人共同面临的问题,结合当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诸多矛盾,笔者试图对造成上述矛盾的原因和对策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当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

   1、统计任务相对繁重与基层统计力量相对薄弱之间的矛盾

    随着填报范围、填报频率及投资统计对象的大量增加,使得基层和区县统计部门工作量成倍增加,而由于历史原因,特别计划统计思维的存在,各级政府对统计部门的认识程度还停留在计划政府时代,对统计部门的重视相对不够,对市场统计的认识相对不足,导致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统计力量整体相对薄弱,表现有四个方面:(1)基层镇(街道)专职统计人员缺乏。镇(街道)统计人员大都是身兼数职,除了负责本部门报表外,还要负责其他部门报表的催报和录入工作,压力不堪重负;(2)企业统计力量较为薄弱。“轻统计,重财务”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统计人员主要由企业财务人员兼任,缺乏专业的统计知识;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讲求效益,往往一人负责所有报表统计工作,缺乏必要的专业分工,报表质量很难保证;(3)基层统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法制观念较为淡薄,月末年底催要报表现象比较普遍,基层工作十分被动;(4)基层统计人员稳定性较差,工作调动频繁,导致上岗人员业务水平整体较低,工作断层现象时有发生。基层统计力量的相对薄弱,成为当前制约统计工作有效推进和顺利发展的较大障碍,各级部门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2、统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与统计质量要求相对较高之间的矛盾 

  基础工作是投资统计的生命线,决定了投资统计工作的整体质量。但当前在信息畅通、基层工作、源头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却整体相对薄弱,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首先是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统计部门不能对投资项目提前掌握和进行跟踪统计,甚至出现部分投资项目漏报的现象,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其次是基础工作缺位现象时有发生,“源头”数据质量控制相对薄弱,基础建设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亟待提高。例如,由于企业机构人员不健全,统计人员缺位,导致部分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前期统计工作很难推进;部分基层统计人员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定期上报投资报表的意识较差,甚至视投资报表为份外工作,配合程度低,工作推进较慢;另外,与投资统计相配套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登记更是寥寥无几,难以实施规范化管理,搜集数字也相对困难。

   3、基层统计人员工作随意性与统计工作严肃性之间的矛盾

   由于部分镇(街道)对投资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在思想认识上存在重考核轻统计等现象,在实践中往往导致基层统计人员对该项工作随意性大,应付了事,使投资数据存在问题。例如,统计部门是以工程形象进度为标准,在永久性工程破土动工以后开始统计,在项目竣工后结束统计。而一些地方,在项目永久性工程尚未开始施工,仅在进行施工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建围墙等活动时,就开始上报;一些地方,为了完成既定年度指标,甚至将以前年度遗漏统计的早已经结束的工程项目纳入年度统计;对设备更新计算投资完成额时按规定必须是在设备运抵现场验收合格并开始安装后方能纳入统计。部分单位仅预付部分设备定金或者设备仍在运输途中,就上报设备更新投资完成额。有的连设备购买合同都未签,就按照工程概预算虚报设备投资;对于征用土地费用的统计应按财务实际支出的金额计算固定资产投资—其他费用投资。部分建设单位在购买土地时,不是按照实际支付的优惠价格计算投资额,而是按照所谓的市场价格、评估价格计算投资完成额,高估投资额。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的随意性极大地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质量,与统计工作内在的严肃性存在较大差距。

 4、统计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与社会对统计的认可度偏低之间的矛盾

统计法是我们统计部门的根本大法,尽管在过去的几年里各级统计部门作了大量的宣传和报道,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却相对有限。社会对于统计法的了解或者是对于政府统计的“硬”约束仍知之甚少。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我们的统计法赋予了我们统计队伍检查执法的权力,但是,由于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全市乃至全国的执法力度都相对较小,因此,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统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在我们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出于各种原因拒报或者故意虚报、瞒报统计数字,影响了区域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地方统计部门数据统计的权威性,造成了社会认可度的下降。上述问题的存在成为制约和影响区域固定资产统计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值得关注。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1、基于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压力较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是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一个重要指标,各级政府都相当关注。年初计划下达,各地围绕计划指标层层加码,部分镇(街道)、部门很难完成,压力较大。部分地方在政绩观和传统计划统计思维的作用下,在数据上做文章,盲目追求投资增长的高速度。上报数据时对照年初计划,根据领导意图行事,不惜牺牲投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虚报投资项目和投资额,导致投资统计数据失真。

2、基于制度保障机制的缺失

做好投资统计,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有效的保证信息畅通的机制。当前,恰恰是在这个层面统计部门显得相对较为薄弱。投资统计尽管有很大的特殊性,不像工业、农业等专业的统计单位那样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大部分投资单位往往是临时机构,因此,在统计过程中,基层单位人员不理解,配合程度低,视投资报表为额外负担,不能积极主动上报报表,对于上述问题,实际上很大程度是由于我们在项目的审批上或者在投资管理的源头上缺乏了相应的约束机制。如果在项目核批的源头就确定明确的统计报送机制及项目审批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相互制约机制,那么,事后的跟踪统计和报表报送也就显得理所当然和势在必为。由此可见,制度保障的缺失成为制约投资统计健康发展又一动因。

3、基于现有投资统计指标的可操作性难题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投资指标太细,基层工作量大。一张固定资产投资报表,从头到尾涵盖了企业概况、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房屋建筑面积和项目个数,投资资金来源、新增生产能力、利用外资等五十多项指标,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表还包括销售情况等,指标近百项,这无疑增加了被调查单位的负担,降低了被调查者对统计工作的配合支持程度;(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来源有限,数据统计缺乏科学合理的计量依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不象工业、贸易业等有会计报表等完整的资料来源,它的指标来源于设计预算、会计核算、业务技术核算等,需要投资者和建设者共同完成。而现有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不齐全,数字搜集相对较为困难。部分单位连工程材料预算都没有,只好按照工程概算和形象进度估计上报,估计数字准确性无从保障。

   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对策

 1、加强培训,进一步推进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

基层统计力量的薄弱成为当前困扰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高的重要障碍。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尤其如此,因此,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推进对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在当前从业资格认证的基层上,进一步推进对从业人员定期的再培训,将统计培训教育纳入统计宣传和普及推广的常态化管理,特别是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也才能更有效地化解当前人员调动频繁出现的业务水平差、工作断层等问题,解决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较差的问题。

2、加强部门协调,畅通信息渠道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部门职能分工的原因,投资项目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的统计的信息共享机制未确立,导致事后统计缺乏前瞻性,年终月底统计人员四处“找”项目。投资信息了解滞后成为当前困扰投资统计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如何有效地化解这一痼疾,关键在于多方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包括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在内的多部门协调机制,充分确立统计部门在项目跟踪过程中的监督与统计职能。

笔者认为,当前,亟需建立包括发改委、外经委、经委、农委、财政、扶贫、水利、建设交通等审批立项和资金管理部门在内的内部协调机制,并逐步建立投资项目的开工登记备案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在向投资主体下发项目立项批复和资金文件时,必须抄送同级统计部门,对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审批立项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下达前,要求建设主体单位必须在当地统计部门办理新开工登记备案手续,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送关系,否则不予办理批复手续。建设部门在向投资主体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检查是否办理统计登记手续,未办理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精简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投资统计制度

  在当前投资统计的基础上,一方面,要进一步删除一些不必要的指标,减少基层企业统计指标填报量,同时通过强化政府统计部门科学推算的功能和手段,以满足社会对统计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投资统计的口径、方法、制度要求,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1)实际完成投资额必须坚持按“工作量”统计的原则,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尚未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设备等,均不得纳入统计范围,更不能用计划进度或财务支出数代替工作量;(2)严把投资价格计算依据关,杜绝高估投资价值。对于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按预算价格计算,不得按照市价或实际财务支出计算;对于实行招标的工程,严格按照中标价格计算;对于某些工程已进入施工但施工图预算尚未编出的,统计报表可根据工程进度先按设计概算或套用相同的结构、类型工程的预算综合价格计算,待预算编出后再进行调整;设备、工具、器具的价格,应按实际支出的全部资金(除设备本身的价格外,还包括运杂费、仓库保管费等)计算。自制的设备、工具、器具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算;其他费用的价格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不得按照工程概算价格计算。(3)要建立项目连续统计制度,以项目开工至竣工期作为统计周期,一旦开工,就必须连续统计,一旦竣工,就不得再列入统计;(4)必须确立以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报表报送机制,基层表必须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并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基层表中各类分组指标没有填列完整的,必须由项目单位的统计人员补报,统计部门不得代填或估报。

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实施投资统计

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统计法制意识,引起相关投资单位领导的重视,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配合投资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对于“门难进,面难看,话难讲”的拒报单位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抓几个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同时要严肃查处在投资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行固定资产投资收集报表难和数据质量控制难的现状;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统计,独立统计,杜绝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