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奥运会召开前,全省各市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一个以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五个以上恶势力犯罪团伙。”辽宁省公安厅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打黑办”主任会议上,与各市签订了这一“警令状”。(
看到辽宁省公安厅和各地签订的这一“警令状”,首先我还是会为辽宁省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所表现的态度叫一声好,但作为一名网民,我们在作出一些深层次的思考后,还是要为辽宁省这一“警令状”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
笔者一直不太喜欢执法部门采取的所谓“重点打击”、“严打”之类的活动,因为在“重点打击”的情况之下,其他问题也应该同样重要,没有“不重点”的案件。我们不妨从这次整治的重点来看看我需要表达的不同看法:
一是辽宁警方剑指暴力垄断、非法开采矿山、油田、沿海滩涂等领域,疯狂掠夺国家资源的黑恶势力。
可我的疑问是:其他领域的黑恶势力难道可以暂时放一放?
二是辽宁警方重点打击强行垄断运输、物流、批发、建筑等行业以及暴力拆迁、扰乱市场、行业管理,干扰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可这些行业之外的黑恶势力就可以视而不见?
三是辽宁警方重点打击操纵选举,争夺、把持基层政权,或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损害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甚至危及党的执政根基的黑恶势力以及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村霸、乡霸、路霸。
“选举”和“竞选”不在一个民主档次之上,我们虽无法给予评判,但无论是什么样的黑恶势力,广大老百姓都是不喜欢的,执法机关都应该给予打击。
四是辽宁警方将重点打击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掩盖罪行、阻碍依法办案,甚至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
这一点十分有代表性。从媒体上公布的一些黑社会案件看:所有黑恶势力的后面,都必定有一个保护伞!今天,辽宁警方向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开战,我们当然应该无条件地予以支持。可辽宁省公安厅重申这一点,其实和国家有关部门强调“领导干部不得贪污受贿”、“教师不得奸污女学生”一样,显得没有多少必要。
五是辽宁警方重点打击蛰伏在宾馆等休闲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及从事其他色情服务,开设赌场,吸毒、贩毒以及放高利贷等黑恶势力。
不禁要问:在其他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及从事其他色情服务,开设赌场,吸毒、贩毒以及放高利贷”就合法、就不需要查处吗?
辽宁省公安局出台的这五点,其积极意义还是十分明显的,至少表明了辽宁警方查处黑恶势力的决心。但在公开的媒体上发布后,还是极容易令百姓产生歧异:
一是公开要求“各市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一个以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暴露出各市目前肯定存在有一个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可为什么我们的警方在平时可以容忍、非得在奥运会以前予以严厉打击呢?
二是“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即可交差。从字面上看,各市只要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即可完成省公安厅布置的任务。可如果该市有十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当地警方继续养它个八个、九个,照样不违法。
你说这算什么事?
三是“各市公安机关必须打掉一个以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会有可能制造冤假错案。如果一个地方的治安状况一直很好,压根儿就没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存在,但迫于省公安厅“警令状”的压力,肯定会将一些不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案子拔高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这也就必然会制造冤假错案了。
从公安机关的职能来看,应该不仅是在奥运之前至少打掉一个黑社会组织,而应该无论在何时,都不允许任何“黑社会组织”的存在。
总之,辽宁省警方的这个“警令状”,实在是显得过于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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